购房贷款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来信人: | 热** | 来信日期: | 2016-03-09 |
编号: | 20160309003 | ||
来信内容: |
本人在乌苏市新城一号C区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时,由于单位的原因(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随后在中国银行办理了贰拾万元的住房抵押贷款,2015年年底接到单位通知,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随后我去乌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手续,但工作人员告诉我,我必须将中国银行贰拾万元贷款还清后,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我现在就觉得很矛盾,认为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这项规定不合理,如果我有这贰拾万元我为什么还要贷款呢,贰拾万元不是笔小数目,这么多的钱我去哪里找,怎么还清银行贷款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希望领导能重视我反应的问题,帮我们解决问题!!万分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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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 已办结 | 办理时间: | 2016-04-26 |
答复单位: | 行署办公室 | ||
答复内容: |
按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流程,借款人须将所购买住房产权抵押给贷款银行,而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也要求借款人必须提供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故借款人在办理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只有将原商业贷款结清并解除所购住房的抵押手续后,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否则申请人会存在无法提供抵押房产或重复申请住房贷款之可能。需要说明的是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操作流程在全国乃至全疆基本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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