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房的求助
来信人: | 王** | 来信日期: | 2016-04-28 |
编号: | 20160428003 | ||
来信内容: |
我是2015年5月份,在托里县准噶尔开发区购买新疆美泰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房子暂定名:绿野新城B三单元601室,当时销售时称:水电气价格和克拉玛依一致,不提供暖气,自己烧壁挂炉,2015年10月底通克拉玛依市公交车。住宅房屋70年产权,他们合同之写了50年土地产权。装修之后,电梯经常停、经常停电、无停车位、无交通、无绿化、无休息、散步基础设施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我,我多次跟新疆美泰源房产公司和物业公司交涉,他们迟迟不退房。在基础设施不健全的情况下,又开始收取物业费,暖气没有使用的情况下,又收取暖气费。现在购买一年了,未能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现在请求政府部门调解退房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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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 已办结 | 办理时间: | 2016-05-05 |
答复单位: | 行署办公室 | ||
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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