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人民法院:用责任和担当 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连日来,乌苏市人民法院发挥“头雁效应”,通过丰富的学习形式,促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走深走心走实,成效显着。
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后,乌苏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张新民感触颇深,他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多次提到人民、提到民心,让我深刻体会到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前不久,为力争做到防疫审判两不误,乌苏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通过“云调解”,审理了原告杨某某和被告渠某某的欠款纠纷一案,通过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为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案件的原委是这样的,2020年12月10日,被告渠某某向原告杨某某借款3000元,2021年3月2日还款1000元,剩余2000元一直未还。2022年11月4日立案后,乌苏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沈亚清法官通过“云调解”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调解前,法官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取得了联系,悉心听取双方意见,结合该案实际问题,耐心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通过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像这样的“云调解”并非个例,疫情防控期间,网上开庭已成为法院常态。乌苏市人民法院充分利用互联网“云开庭”,充分运用电话沟通、网上立案、网上云庭审、电子送达等无接触办公方式,完成部分案件的立案、开庭审理、送达等案件审理工作;通过网络查控冻结扣划拍卖,完成部分案件的执行工作,有效保证了审判活动的顺利开展,让群众在特殊时期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我们将一如既往严格公正司法,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张新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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