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人大工委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讲座培训会
提升履职能力 提高监督水平
■地区人大工委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讲座培训会
12月1日,地区人大工委以视频的方式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讲座培训会。
培训会邀请了地委党校讲师张弦为学员们授课,张弦结合多年法学研究和立法工作实践,联系地方人大工作实际,从深刻领会《监督法》的制定历程和重点条款、贯彻实施好《监督法》的重要性等多个角度,进行了深入透彻的讲解。
会议强调,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拓展和深化人大监督,要进一步强化对《监督法》的学习、领会和落实,自觉强化监督意识、提升监督能力、提升监督实效,支持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为推进塔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玛依努尔·加汗,部分各级人大代表和工委委员,地区人大工委机关全体干部在主会场参加;各县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人大代表等500余人在分会场参加讲座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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