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乌苏市污水处理厂环境违法案件的公示
处罚决定文书号:塔地环罚决﹝2018﹞03 号
处 罚 名 姓:乌苏市污水处理厂环境违法案
处 罚 类 别:罚款
处 罚 事 由:违反水污染防治规定
处 罚 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八十二条第二项
处 罚 结 果:已执行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916542027516584606
法 人 代表姓名:李兵
处罚决定日期 :2018年10月15日
监控sh365下载_365bet足彩官网_365bet开户平台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塔地环罚决﹝2018﹞03 号
乌苏市污水处理厂 : 社会信用代码: 916542027516584606
地址:新疆塔城地乌苏市八十四户乡庙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兵
我局于2018年6月28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1、你单位在线监测数据显示5月30日0:45至5月31日14:45氨氮数据异常为零。 上述事实,有现场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片、在线监测数据 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规定。 我局于2018年08月22日以 《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塔地环罚先(听)告〔2018〕03号)告知你 (单位)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及陈述申辩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根据监控sh365下载_365bet足彩官网_365bet开户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你单位在15日内对更换在线监测设施氨氮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数据正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 罚款贰拾万元整 ;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厅(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塔城市文化路支行户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监控sh365下载_365bet足彩官网_365bet开户平台财政局国库科 账号:190201040000634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或者监控sh365下载_365bet足彩官网_365bet开户平台行政公署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监控sh365下载_365bet足彩官网_365bet开户平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监控sh365下载_365bet足彩官网_365bet开户平台环境保护局
2018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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