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行署驻乌鲁木齐办事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1年4月16日至5月6日,地委第三巡察组对塔城办事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7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夯实整改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抓细整改
塔城行署驻乌鲁木齐办事处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紧扣党中央、自治区、地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及工作安排,认真梳理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对3个方面10个问题的26个具体表现制定了26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21年9月,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3次,召开讨论会、推进会4次,1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新建立有关工作方案及制度10项,修改完善5项,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狠抓理论学习,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细化《塔城办事处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少于6次,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不少于6次,干部学习不少于24次,支部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1-9月完成中心组学习6次,专题研讨4次,干部学习43次,支部学习35次。
(2)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了《塔城办事处开展制止餐饮浪费的实施方案》,在接待工作中,采用量人点餐、小份菜、“N-1”点餐等多种形式做到文明用餐、厉行节约。自整改以来,“光盘行动”得到有效落实,自助拌面就餐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止。
2、加大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力度。
(1)制定了《塔城办事处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党组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班子成员分工之中,处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对办事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并向上级报告情况。截至目前,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
3、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地委重点工作部署。
(1)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处党组对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究安全生产工作2次,制定了《塔城行署驻乌办事处2021年安全生产实施方案》,每月2次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共发现4处安全隐患,都及时进行了整改。针对高峰期车辆占用消防通道问题向酒店监管方下发《安全生产提醒函》,提醒其加强高峰期的车辆疏导,严禁堵塞消防通道,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2)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了《塔城行署驻乌办事处2021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压实防控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建立《物资台账》,防护物资的储备可以满足3个月的使用,坚持每日3次环境消杀,体温异常观测室防疫物资配备齐全。
(3)服务地区中心工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与自治区党委、政府、各厅局及企业、商会加强沟通联络,做好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优惠政策以及地区特色优势资源、招商引资项目、文化旅游的宣传。目前共上报信息45篇,被地委信息科和行署信息科采用13篇。完成招商项目1个。
(二)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纠治“四风”问题方面
1、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1)坚决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自治区和地区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等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对如何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对办事处两名科级干部按照“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
(2)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分别制定了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岗位《廉政监管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明确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针对办事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实际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1次,每名干部都进行了研讨发言。
(3)狠抓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考勤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考勤制度和外出报备制度的通知》,按月通报考勤。
2、下大力气整治“四风”问题
(1)严格落实差旅费报销规定。建立出差审批制度,严格按出差单核定差费,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差旅费坚决不予报销。
(2)加强通讯管理。对违规绑定的通讯卡全部收回封存,与电信公司达成共识,目前电信套餐合约期满后,将按满足基本工作需要的原则重新签订电信服务协议,取消部分宽带网络服务,减少不必要支出。
(3)对过度配备的下沉用品已按原价全部退回,共退回金额4550元。
3、加强资产经营管理
(1)做好房产遗留问题的移交。关于房产过户问题与地区国投公司沟通,已将房产过户资料移交给国投公司,塔办积极配合国投公司做好房产过户手续办理。一号楼装修验收工作的前期资料也移交给地区国投公司,由国投公司负责做好一号楼装修验收工作。
(2)加大清欠力度。承包企业2020年底所欠承包费58.87万元已全部收回。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制定《塔城行署驻乌办事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办事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登记造册,2017-2020年未入账的打印机、防火门、档案柜等资产全部进行了入账,所有固定资产全部贴上实物标签,确保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账实相符。
4、严肃财经纪律,细化车辆管理
(1)制定了《办事处财务支出制度》,所有财务支出都实行事前报告、三方询价、支出审批、双人购买和发票双人审核的工作流程。使办事处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2)制定了《塔城办事处公务车辆维修管理办法》《塔城办事处公务派车及加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派车、维修审批制度。车辆维修采取多方询价,经审批后再维修的办法。如实记录车辆加油和行驶里程数,并与派车单相对应,杜绝管理漏洞。
(三)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充分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
(1)党组结合办事处工作实际,对宣传塔城、沟通联络、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梳理“三重一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列出工作重点,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在地区国资委、财政局的监督下,有关固定资产清理移交工作已于2021年6月3日完成。
(2)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组决策议事规则,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和“四不直接管”制度。自巡察以来,办事处所有“三重一大”事项都严格按党组议事规则和议事清单的要求由办事处党组会议研究。
2、强化抓党建工作
(1)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整合发展,制定了《办事处整改机关党建和业务“两张皮”问题工作方案》、《办事处“学党史、转作风、开新局”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三年行动计划》,把业务工作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中,克服学用脱节。在“3+1”等重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严格党费收缴。按规定重新核算党费,执行每月按时收缴党费的规定。办事处已于4月底对2019年、2020年、2021年党费按标准重新进行了核算,党费已补交完毕。
(3)不断丰富党组织活动形式,开展岗位建功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运用红色资源开展党员教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每年讲党课不少于2次的规定。目前,办事处党支部开展红色资源教育活动2次,领导干部讲党课3次,组织退休党员开展参观西路军办事处、毛泽民故居等活动。
3、狠抓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完善人才工作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今年通过自治区招录公务员考试招录干部1名,目前已进入考试阶段。
(2)加强干部人员档案管理。现已将地委组织部关于办事处干部人事档案中的缺失项目补齐。今后需装进干部档案的材料在第一时间内完成,确保干部档案管理完善。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健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
(一)着力增强整改自觉性。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工作要求在办事处落地生根。
(二)着力增强整改持续性。坚持分类施策,对完成整改的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检查,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同时,举一反三,在建立制度和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三)着力增强整改实效性。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建章立制,抓常抓长,针对重点领域补齐制度短板,实现长效长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塔城办事处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1-4846813;电子邮箱:tcxszwb@163.com;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529号塔城办事处办公室。
塔城行署驻乌鲁木齐办事处党组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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