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安排73.1亿元救助困难群众
记者从1月22日召开的自治区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我区共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73.1亿元,同比增长15%,增幅创历年新高。
据介绍,去年,全区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困难群众生活水准得到提高。
去年,自治区稳步提高城乡救助标准,实现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低保标准比上年提高8%,农村低保达到3456元/年;城市低保达到428元/月。
我区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全年实施临时救助48万人次、冬春生活救助275万人次、医疗救助230万人次。落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9.9亿元,比上年增加12.4亿元,为历年来最多。
去年我区将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32.17万兜底脱贫对象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指导各地精准兜底、精准救助,制定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措施,确定了兜底保障一年渐退期,明确了重病患者和重度残疾人特殊低保政策、护边员家庭和外出务工家庭老年人优待政策。
自治区民政厅领导表示,今年,自治区民政部门将聚焦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兜底保障脱贫一批的重大部署,扎实推进2019年民政领域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兜底网、织密网、建机制”要求,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为我区城乡困难群众织牢织密民生保障网,让全区247万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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