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1月28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 · 扎克尔主持召开第十三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全会、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等,全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要坚定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切行动听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号令和指挥,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一抓到底,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贯彻到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开创稳定发展工作新局面。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中央系列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坚决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用好机遇、坚持“八字方针”、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做大做强实体经济、持续保障改善民生方面精准发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持续抓好“三大攻坚战”“三项重点工作”,把自治区党委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9年十项重点任务作为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任务分工,分阶段列出落实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分解任务,狠抓推进落实,确保坚定坚决、不折不扣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面对今年艰巨繁重的稳定发展任务,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深入抓好政府自身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履职尽责,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 · 吐尼亚孜出席会议。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张春林就《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讨论稿)》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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