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4号建议的答复函
刘亚琴等7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额敏县部分老旧小区修缮配套资金纳入全额拨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投资〔2015〕3001号)文件精神,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应多渠道筹措配套资金。如;加大地方政府投入力度、积极利用企业债券融资、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作用、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等。
下一步,地区将继续加大力度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为我区百城提质工作贡献力量。
感谢代表对民生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10月29日
承办单位:额敏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李*
联系方式:17881261555
承办人:印*
联系方式:18209010987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