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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监控sh365下载_365bet足彩官网_365bet开户平台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8-07-20 00:00:00 监控sh365下载_365bet足彩官网_365bet开户平台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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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行办发〔2018〕4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

        《监控sh365下载_365bet足彩官网_365bet开户平台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意见》已经行政公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7月17日

        监控sh365下载_365bet足彩官网_365bet开户平台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行政

        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8〕4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17〕77号)和《关于印发< 自治区2018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47号)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自治区、地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部署要求,从事关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最密切的领域和事项入手,促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依法调整。依照《行政许可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自治区2018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47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调整、归并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职能。

        2.精简高效。科学整合审批职能,合理设定办事流程,减少流转、办事环节,合理有效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3.集中办理。按照梳理的行政权力清单,同一行政机关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实现公共服务统一受理、统一送达,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三)主要目标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要求,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创新行政审批流程,打造高效协调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力争2018年底,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地区、县(市)政务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应进必进”,中心之外无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真正做到“只进一扇门”。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地区、县(市)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力争到2019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地区、县(市)各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严格按照自治区规划,力争2018年底,地区、县(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力争2019年底,地区、县(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真正做到“一网通办”。

        二、实施范围

        地区、县(市)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含垂直管理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行政、事业单位。

        三、工作任务

        (一)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按自治区统一要求,地区、县(市)凡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要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情况,并对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调整、变更情况和地区确认、调整、取消情况,对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梳理内容包括: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条件、收费情况、申报材料、办事流程等项目。要在优化运行流程的基础上,针对每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行政审批流程图”,在办理主体内部明确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于7月底前将本机关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后办事程序逐一上报,坚决做到不漏一项、不漏一户。(牵头单位:地委编办,各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7月30日前)

        (二)归并优化行政审批职能与程序。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清理后,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拟定行政审批职能调整方案,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或其他特殊规定以外,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方便办事、利于控制、应进必进”的原则,将本部门(单位)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做到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的环节、步骤和程序。(牵头单位:地委编办,各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8月15日前)

        (三)充分授权进驻窗口。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派驻窗口首席代表进行充分授权,下达书面授权书,授予窗口首席代表承办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决策权、承诺办理和上报办理事项的牵头协调督办权、代表本部门(单位)组织或参与并联审批并签署联合审批会签意见等权限。所有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实行“一审一核”审批负责制,凡不需要现场勘查、专家听证论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政府批准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审批、备案等服务事项,由行政审批业务负责人签批并现场办结;需要现场勘查的,由窗口告知相关职能科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堪查,由行政审批业务负责人签批办结;需组织听证论证的,由审批机关组织听证论证后,行政审批业务负责人根据听证论证结果签批办理;确需部门(单位)进行并联审批的重大项目,由牵头部门和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实行网上签审或窗口现场审批。(牵头单位:地委编办,各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8月15日前)

        (四)配齐配强窗口人员。各单位、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养高、工作能力强、业务技术精、服务态度好的在编在岗人员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要选派懂业务、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管理协调能力的人员担任首席代表。进驻人员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考评,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2年内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整的须征得行政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调整,重新调整的工作人员必须满足以上要求。(牵头单位:地委编办,各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8月15日前)

        (五)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每个进驻部门(单位)要明确行政审批业务负责人担任窗口首席代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批和办结。审批事项较少或审批频率低的部门(单位),由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审批窗口集中受理,地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根据工作需要配齐配强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各单位、各部门和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首席代表和综合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牵头单位: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8月30日前)

        (六)推动实体大厅“多门”变“一门”。加快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确保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同时,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再保留各县(市)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牵头单位:地委编办,各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七)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严格按照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体规划要求,加快推进全地区政务服务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自身业务系统与网上审批服务平台融合的前期工作,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逐步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牵头单位:地区电子政务办公室,各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行政许可事项向地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职能转变的重要任务,立即成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职能科室参加的工作推进小组,精心组织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县(市)相关工作参照文件要求于9月30日前完成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行政许可事项向地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工作由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实施,地委编办,行政公署法制办要对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动态调整和法制监督。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改革的思维,在清理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动并联审批、降低行政收费、完善服务机制等方面勇于创新,敢于突破,真正实现提速增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各部门(单位)窗口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日常监督,并开展全过程电子监察,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确保依法履行职责。地区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对行政许可事项“两集中、两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坚决杜绝行政审批行为在行政服务中心外进行,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不到位、授权不到位、搞“体外循环”、工作进展缓慢、措施落实不力、擅自设置行政审批的部门(单位)和县(市)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四)构建长效机制。地区、县(市)要健全完善行政许可事项“两集中、两到位”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工作成果,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建立完善审批与监管分离工作机制,并将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群众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中,坚决杜绝集中后又分散、到位后再分离现象;要对进驻地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的须报行政公署和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地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入驻窗口日常管理及考核监督,并将窗口每月考勤、服务群众作风情况进行通报,对不认真履职、工作滞后的单位与个人予以问责,不断加强满意型政府建设,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便利、公平、高效的服务环境。

        附件:地直单位行政审批窗口进驻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方案

        2018年7月16日

        地直单位行政审批窗口进驻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监控sh365下载_365bet足彩官网_365bet开户平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地区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本单位、部门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做到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的环节、步骤和程序。请各相关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确保人员和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入驻工作。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养高、工作能力强、业务技术精、服务态度好的在编在岗人员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窗口首席代表进驻地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本单位(部门)的行政审批业务。进驻人员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考核,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2年内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整的须征得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调整,新调整的人员须达到以上要求方可派驻。

        (三)各单位、各部门对派驻窗口首席代表进行充分授权,下达书面授权书,具体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印发监控sh365下载_365bet足彩官网_365bet开户平台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进行。

        (四)严格落实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坚决杜绝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在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外进行审批。由地区纪委、监委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定期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不到位、授权不到位、搞“体外循环”的单位、部门和县(市)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二、入驻时限及事项(进驻审批事项以监控sh365下载_365bet足彩官网_365bet开户平台政府网公布的各有关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准)

        (一)第一批次于2018年7月30日前入驻行政服务大厅(共13个)

        1.地区工商局(共2项)

        2.地区食药监局(共4项)

        3.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2项)

        4.地区环保局(共3项)

        5.地区气象局(共3项)

        6、地区住建局(共3项)

        7.地区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不动产登记局)(共3项)

        8.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共4项)

        9.地区安监局(共4项)

        10.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7项)

        11.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共3项)

        12.地区民政局(共2项)

        13.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11项)

        (二)第二批次入驻行政服务大厅名单(共22个,服务中心新址建成后进驻)

        1.地区林业局(共16项)

        2.地区水利局(共4项)

        3.塔城路政(海事)局(共7项)

        4.地区畜牧兽医局(共6项)

        5.地区农业局(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农产品加工局)(共3项)

        6.地区农机局(共1项)

        7.地区发改委(粮食局、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共3项)

        8、地区人社局(公务员局)(共6项)(建议:设立分中心)

        9.地区公安局(共5项)建议设立分中心

        10.地区交通运输局(共2项)

        11.地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共1项)

        12、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共2项)

        13、地区商务局(共10项)

        14.地区公路管理局(共2项)

        15.地区经信委(共1项)

        16.地区财政局(共2项)

        17.地区档案局(共1项)

        18.地区司法局(共1项)

        19.地区文物局(共4项)

        20.地区无线电管理局(共1项)

        21.地区教育局(共2项)

        22.地区文广局(共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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