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您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权威发布>政协提案>正文

        关于办理自治州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34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2-09-08 11:53:42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塔地政提字〔2022〕49号

        买买提依明·阿不都热西提委员:

        你在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建设标准》,因地制宜选择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建立完善垃圾处理机制。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理体系,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组建“村管”队伍、日常保洁队伍和农村户厕运维队伍,探索实施物业公司管理乡村人居环境等新措施,逐步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及农村户厕长效管护机制。积极申报农村垃圾处理项目,增加收集运输车辆,加快村队垃圾收集站、乡镇垃圾转运站、县垃圾处理厂建设进度,加大收集、转运、和处置力度。到2022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75%。

        二、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继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推动有条件的乡(镇)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出村垃圾处理量。探索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和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就近利用和资源化利用途径,积极建设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积极示范推广高效环保肥料,深入实施“绿色农资”行动,以农膜、农药和肥料包装物回收为切入点,扎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持续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三、加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力度。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继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现象排查整治工作,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联合执法,发现一处、立即整治一处。对地区16个已完成整治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持续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再次反弹。

        2022年7月8日

        联系单位:监控sh365下载_365bet足彩官网_365bet开户平台乡村振兴局

        主管领导:湖**  职务:党组副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15909017771

        承办人:李**   职务:人居环境整治专班负责人

        联系电话:18999316222

        【关闭】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