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综合科(民族语言文字办公室)
承担义务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承担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并组织参与有关部门拟订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办学标准;负责教材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教育体制改革;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工作;承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科学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实践、科学实践等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活动;承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和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监督检查民办教育办学方向和办学行为。承担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基本建设;负责成人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层次的广播、电视、函授教学工作;指导继续教育、远程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语言文字标准化翻译管理工作;负责民族语言文字的文化传承和改革保护;负责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人才规划、培养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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