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科
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事业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指导民政项目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本级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评审。贯彻执行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福利彩票的销售和募集。
贯彻执行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和制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政策和标准,指导精准认定救助对象、精准落实救助政策。指导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拟订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督查县(市)救助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发放。承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指导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
贯彻执行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法规、政策和标准。指导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业的监督管理、行业规范;指导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指导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指导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养老机构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
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儿童保护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指导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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