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监督管理科 2022-12-12 17:10:32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工作;指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相关内容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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