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综合科
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区域经济合作、商贸物流中心、招商引资、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市场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行业统计、培训和宣传工作。
牵头负责服务贸易工作;负责服务贸易促进和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地区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肉类、边销茶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国内贸易统计及综合分析工作,指导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加强市场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含二手车、报废车)等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推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负责推进地区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物流加工等新兴业态发展;承担地区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商贸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减排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负责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负责商贸流通领域品牌培育和建设工作;负责对拍卖、旧货流通、免税商店等进行监督管理。
研究拟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负责推动跨区域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指导地区商务系统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相关工作。承担区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
做好对外贸易工作,贯彻落实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制定地区外贸发展规划,编制地区对外贸易年度计划,并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按规定负责审核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执行相关工作;负责地区对外经贸统计汇总及进出口运行分析工作;负责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地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扶持政策;研究拟订边境贸易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边贸转型升级、边民互市贸易、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组织进行相关政策培训、经贸投资促进、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地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企业申请差异化外汇管理政策的受理和报备工作;指导地区出口商品基地、进出口商品质量管理体系和出口品牌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起草有关对外贸易方面的综合性文件。
负责指导和综合管理地区吸收外商投资工作;参与制定外商投资的规划,提出优惠措施建议;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并检查规范企业行为;负责管理、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和办法;组织、协调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指导、管理和监督对外直接(金融类除外)、对外承包工程及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及项目,规范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经营秩序;监测、分析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运行情况,并负责相关领域统计工作;负责协调合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境外安全保护、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商务领域对外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与周边国家区域经贸合作地方协调机制工作;推动与境外贸易促进机构交流合作。指导商务系统商(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管理贸易投资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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