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综合业务与协调处理;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重要工作和领导批示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机关行政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机关后勤管理;负责自然资源史志的编纂工作等;协调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兵地融合发展工作。
负责地区自然资源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县(市)自然资源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管理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县(市)自然资源部门领导干部档案管理;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地区自然资源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计划。负责制定党组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党组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党组织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党政管理人员的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各类资金的财务管理;承担和参与自然资源非税收入征管,参与拟订有关收益分配制度;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和工作经费的管理,监督检查项目资金的使用;组织拟定系统有关财务资产管理规章,负责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拟定系统审计工作制度;对所属事业单位和县(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状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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