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委巡察组公布2016年第一、二轮巡察情况
根据地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10日至8月26日,地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对地直8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地委巡察工作“五人小组”和领导小组专题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程序,地委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地委巡察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地委、行政公署重大决定部署,紧紧围绕地区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积极作为,认真履职,在推动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管党治党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地区林业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指导作用发挥不够,职责缺失;个别班子成员政治规矩和纪律意识弱化;党章党规意识淡薄,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党务干部业务生疏,对基础党务知识不熟悉;贯彻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对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监督不到位;贯彻林业改革政策措施不力,调查研究不深入;自律意识不强,超标准接待现象仍有发生。地区团委党组: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工作抓的不实;党章党规意识淡漠,党内组织生活不正常;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规范;财务报账手续把关不严,监督不力;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三公”经费超预算,公车管理不严。地区妇幼保健院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宗旨意识不强;党建工作滞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明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问责乏力;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党组议事决策程序执行不规范;重要岗位长期空编,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问题仍有发生。地区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措施不力,抓党建工作的主动性不强;党委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缺乏问题风险意识;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规范,班子成员间沟通不畅,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严格;廉洁纪律意识不足,政府采购随意性大;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三公”经费执行不严格。地区商务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正常,党员表率作用不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淡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格,一把手未履行“末尾表态”制度;机关制度落实不到位;自律意识不严,超标准接待仍有发生。地区师范学校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思想教育形式单一,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员先锋作用发挥不明显;监督机制缺失,廉洁纪律执行不严格;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财务管理、监管不到位;调查研究不深入。地区妇联党组:贯彻执行上级党委部署要求不够扎实深入;全面从严治党措施不力,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明显;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性不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对基层妇女的教育、组织、引领不够有力;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机关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地区畜牧兽医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履行职责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措施不力,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党章党规意识淡薄,党内组织生活不正常;监督责任缺位,行业内违规违纪问题频发;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低;财务管理不规范,收支制度未严格落实;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少,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三公”经费存在超预算问题,车辆运行费用支出过大。
同时,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地区纪委和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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