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25467万元)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规定,现将《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塔地财扶【2021】5号)文件有关资金安排分配下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资金来源
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467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过渡期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等。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分配县(市)情况:
1.塔城市3904万元,占此次下达资金的15.33%。
2.额敏县5152万元,占此次下达资金的20.23%。
3.托里县4596万元,占此次下达资金的18.05%。
4.裕民县3382万元,占此次下达资金的13.28%。
5.和布克赛尔县3617万元,占此次下达资金的14.20%。
6.乌苏市2168万元,占此次下达资金的8.51%。
7.沙湾市2648万元,占此次下达资金的10.40%。
四:监督电话:0901-6249427
通讯地址:监控sh365下载_365bet足彩官网_365bet开户平台财政局
电子邮箱:1836010195@qq.com
监督举报电话:(010)12317
监控sh365下载_365bet足彩官网_365bet开户平台财政局
2021年5月24日
附件:塔地财扶[2021]5号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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