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转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自行增补品种调出支付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1-10-20
点击: 次
索 引 号 | 68270107-3/2021-00415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1-10-20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关于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自行增补品种调出支付范围的通知》(新医保〔2021〕97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督促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及时做好医保药品信息更新工作,同时加强宣传和解释工作。
附件:关于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自行增补品种调出支付范围的通知(新医保〔2021〕97号)
关于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自行增补品种调出支付范围的通知(新医保〔2021〕9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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