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情况】塔城通报新疆银鹰工贸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整治不力问题问责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现将新疆银鹰工贸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整治不力问题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经调查核实,沙湾县委、县政府,地、县相关职能部门、整改责任单位和有关领导,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贯彻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不坚决。在整治环境突出问题方面责任意识不强,履职担当不够,落实政策规定不严格,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的问题,导致银鹰工贸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根据查明事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治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等有关规定,经报请自治区纪委和地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对新疆银鹰工贸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整治不力问题中的相关责任的3个单位和15名责任人予以问责。
对新疆银鹰工贸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整治不力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充分表明地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这起案件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要按照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有关要求,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绿色发展,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水平,为建设生态环境优良、宜业宜居宜游、幸福指数更高的美丽塔城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