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乌苏市纪委公开曝光五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近日,乌苏市纪委对五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五起典型问题是:
1.乌苏市西湖镇柳墩村党支部书记杜志双、原村委会主任刘艳魁、原报账员刘祥禄违反财务制度问题。2013年4月,西湖镇柳墩村收取的10户村集体机动地承包费共计32万元,经党支部书记杜志双与时任村委会主任刘艳魁商议后,安排时任报账员刘祥禄直接用于支付该村土地整合的机械费用。2019年5月,杜志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艳魁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刘祥禄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乌苏市吉尔格勒特乡白杨树村村委会主任高兴泉、原民兵排长李正喜、原报账员吐尔逊汗·哈布力赛买提套取“一事一议”项目资金问题。2012年,该村建设三个“一事一议”项目共计投资17.87万元,其中村民自筹款7.18万元。经村委会主任高兴泉与村党支部书记马某、报账员吐尔逊汗·哈布力赛买提商议后,以民兵排长李正喜等3人名义签订了三个项目合同书,共计套取“一事一议”奖补资金5万元,而后以土地承包费的名义交入村财务帐中。2019年5月,高兴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正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吐尔逊汗·哈布力赛买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乌苏市吉尔格勒特乡榆树村原村委会主任李宏兵、原村党支部副书记陆振猛、报账员马卫军套取“一事一议”奖补资金问题。2014年,该村申请建设“一事一议”项目,总投资17万元,但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筹资,经时任村委会主任李宏兵与村党支部副书记陆振猛、报账员马卫军商议后,以修路款为由代开工程发票,从村财务账中报销6.31万元,而后以“一事一议”项目筹资款交入村集体财务账中。2019年5月,李宏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陆振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马卫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乌苏市吉尔格勒特乡农经站站长李竹、农经站干事貊祖卿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2012年,吉尔格勒特乡白杨树村、榆树村在申请“一事一议”项目工程中,未收取自筹资金,以虚开工程发票方式伪造村自筹资金账目,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共计10.96万元。2019年5月,李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貊祖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乌苏市吉尔格勒特乡榆树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春明违规套取滴灌补贴问题。2012年,张春明在担任榆树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马某等4人名义(包含张春明本人)虚报面积693.4亩,套取补贴6.94万元。其中:5.34万元用于支付村高效节水滴灌工程款,剩余1.6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9年5月,张春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