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额敏县纪委公开曝光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额敏县纪委对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三起典型问题是:
1.额敏县二道桥乡原主任科员叶勒太·努尔阿合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2019年10月1日,额敏县二道桥乡退休干部叶勒太·努尔阿合木向居住地的村队报备,为其儿子哈某某太举办婚礼宴请5桌,哈某某太(额敏县信访局干部)于9月29日向其所在单位报备宴请20桌。同年10月6日,在额敏县哈尼沙来宴会厅实际宴请20桌,其中叶勒太·努尔阿合木宴请其同学、朋友、同事等3桌,并收受礼金,共计3800元(已收缴)。2020年4月16日,叶勒太·努尔阿合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额敏县信访局原局长刘惠义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问题。2012年至2013年,刘惠义在担任信访局局长期间,多次在额敏县某某商店、某某红花油经销部、某某商场等处购买黑加仑、红花油等礼品,送给相关业务对口单位,累计消费3.55万元,并在单位进行报销。2020年4月16日,刘惠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额敏县信访局原局长孙一兵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及违规宴请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孙一兵在担任信访局局长期间,多次在额敏县某某平价商行、某某九粮液旗舰店、某某烟酒商行购买礼品,送给相关业务对口单位及人员;组织单位人员两次到野果林游玩;安排对口单位相关人员滑雪;宴请相关县市对口单位人员,累计消费2.88万元,并在单位进行报销。2020年4月16日,孙一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