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塔城市人大二级主任科员杰恩思汗·朱玛汗(原窝依加依劳牧场党委副书记、场长)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塔城市委员会批准,塔城市纪委监委对市人大二级主任科员杰恩思汗·朱玛汗(原窝依加依劳牧场党委副书记、场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杰恩思汗·朱玛汗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草场分配、土地承包、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杰恩思汗·朱玛汗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并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止,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中共塔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塔城市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杰恩思汗·朱玛汗开除党籍处分;由塔城市监察委员会给予杰恩思汗·朱玛汗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