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视整改】中共塔城市委员会关于九届自治区党委第十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5日至11月16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塔城市开展了常规巡视。2020年12月18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塔城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抓整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引领整改的行动自觉。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传达《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关于巡视塔城市的反馈意见》和地委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常委会和常委(扩大)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召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主动扛起责任,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抓整改。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认真研究谋划,坚持做到重要任务亲自部署、整改责任亲自传导、突出问题亲自督办。市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任务,开展专题安排部署,定期听取牵头单位整改情况汇报,带头整改落实。牵头单位(部门)主动落实整改责任,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协调谋划,加强工作调度,制定任务推进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三)深化全程管理,高效督导抓整改。制定《关于开展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塔城市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实施方案》,明确了督查工作目标、督查内容、督查时间,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分阶段开展督导检查,采取“听、查、看”等方式,从研究部署、立行立改、建章立制等方面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反馈,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落实。
二、聚焦突出问题真抓实改,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一)关于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贯彻落实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方面取得新成效
(1)增强理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制定下发《塔城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意见》《塔城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在抓好集中学习的同时,督促市委班子成员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个人自学,通过阅读理论文章、观看视频、每日答题等方式,将读、看、听、练结合起来,强化自学成效。三是及时组织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进行交流发言,其余参学成员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制定下发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提示单,对深入开展交流研讨提出明确要求。
(2)深入传达学习重要会议精神。一是深入学习研讨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撰写研讨发言材料,切实推动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落实落细。二是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深入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集中学习自治区党委和地委重要会议精神,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活动,撰写交流心得。
(3)推动理论联系实际。一是市委领导班子通过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等方式,深入学习党中央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自治区党委重要会议精神,并结合分管领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塔城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16件意见和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的33件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三是完成巴克图口岸边民互市一期、口岸供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足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规划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核心区启动区,正在积极编制启动区详细规划。四是各市委常委结合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分管领域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分别形成了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
2.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4)坚持不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是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制定《塔城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八项监测预警机制工作方案》,并印发全市各乡镇(街道)、单位(部门)执行。二是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以及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致广大市民一封信》、抗疫小视频、疫情防控小常识。组织专班,结合工作层层制定责任书,压实各方责任,做到“四个确保”。三是加大“九小场所”活动指导力度,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成立人员不聚集专班,通过视频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公共场所和重点场所开展督导检查,严防人员聚集扎堆。
(5)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围绕推进特色农业发展,研究拟定《塔城市特色作物种植“一三五七”发展战略》《塔城市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塔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确定“十四五”期间农业发展目标。二是起草《塔城市“十四五”产业布局规划(框架草案)》《塔城市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做好中小微企业园区、铁路物流园区、盈通物流园区、馕产业园区及特色食品产业园的规划建设。三是加大口岸建设力度,依托塔城市开发开放试验区核心区建设,做好优惠政策的申报工作;完善2021年招商计划,不断加大跨境电商平台项目招商力度;加快文旅产业发展和口岸经济发展。
3.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坚决打好防治污染攻坚战
(6)抓好环境保护。一是反复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市委常委(扩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加强环保宣传力度,利用电子屏宣传环境保护,开展环境保护宣传进社区志愿活动,提升群众环保意识。二是严格落实环保网格化监管制度,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促进工作落实。三是加大农田废旧地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的宣传力度,组织各乡镇种植大户召开地膜回收工作现场推进会,切实增强群众残膜回收意识。四是完成喀浪古尔河岸乱堆、乱倒建筑垃圾清运工作。统筹相关部门联动协作、齐抓共管,从严查处乱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制定《塔城市村庄清洁行动秋冬季战役实施方案》,组织各乡镇紧紧围绕“三清一改、院内院外六件事、冬季清雪”等重点任务,全面开展秋冬季村庄清洁行动,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通过塔城市“零距离”微信公众平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督举报电话,畅通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反映渠道。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4.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7)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一是研究制定2021年塔城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市委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市委各班子成员深入分管单位(部门)指导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市纪委监委定期向市委汇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及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情况,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靠前监督优势,结合“五个专项”和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
(8)加快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研究制定《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制度》《市委常委会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工作列入市委重要议事日程,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二是根据每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巡察对象,覆盖市直单位、村队和社区等各领域,确保高质量完成八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三是认真谋划制定九届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明确巡察对象、任务和时间,稳慎有序推进巡察工作。
(9)精准规范有效运用“第一种形态”。一是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学习,深入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并督促各党委(党组)认真学习研究,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程序。二是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各党委(党组)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针对个别党委(党组)主动发现问题能力较弱、处置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当场反馈并督促整改。收集汇总全市各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情况台账,强化处置后整改情况的跟进监督。
5.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10)抓紧抓实警示教育。市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以案促改工作。发挥案件警示功能。对2018年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筛选,建立《塔城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库》,将以案促改工作列入市委党校各类干部培训班培训内容,专题培训《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及“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切实增强以案促改实效。
(11)持续深化“三转”。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工作分工的通知》,督促部分乡镇(街道)党委召开专题党委会议,重新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对“三转”不到位问题进行立查立改。二是组织召开“乡镇(街道)纪委工作汇报会”,听取各乡镇(街道)2020年度工作汇报,并对“三转”工作进行了再要求、再安排。三是要求9个乡镇(街道)重新上报班子分工文件,对分工文件进行专题审核,各乡镇(街道)纪委书记都已专职专责。
6.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市委书记结合重点工作,与市委班子其他成员、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市委班子其他成员将约谈纳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开展节前廉政约谈,要求抓好节日期间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二是市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紧盯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等工作,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负责人开展约谈,督促整改。
7.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
(13)持续纠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每半年开展1次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督促相关乡镇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相关问题,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财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三公”经费专项督查,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健全上下联动协同监督工作机制,组织纪委监委、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14)推动基层减负要求落地见效。加强文件审核。分解细化2021年各部门(单位)文件会议计划目标,严格控制文件和会议数量。实行发文全口径核准报备制度,提高发文质量,坚决杜绝计划外发文和不报备发文。加强督导检查。市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委对各部门(单位)以便函、“白头”、工作提示代替发文的变通形式进行督查。设立基层减负工作观测点,每季度上报塔城市发文、会议情况,做到动态监测、实时监控,确保精文减会工作落到实处。
(15)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一是采用定员定额方式编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二是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落实《塔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塔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等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是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监管,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监督检查,着力打造节约型机关。将“三公”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8.强化政治建设,打造素质过硬领导班子
(16)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规定。常委(扩大)会议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市委主要领导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制作《塔城市党委(党组)议事决策事项及程序》挂图,组建14个指导组对全市各党委(党组)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指导。
(17)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制定《塔城市委班子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下发学习材料汇编,组织四套班子成员开展集中学习,深化领导干部思想认识。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按照“四必谈”要求,四套班子成员之间充分沟通、统一思想。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将意见进行汇总,并反馈给班子成员。各单位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材料反复修改,对四套班子、公检法发言材料进行审核。抽调26名干部组成民主生活会指导组,对各单位民主生活会方案制定、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环节严格把关,参加各部门(单位)民主生活会,并现场对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指导,让民主生活会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9.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提高选人用人水平
(18)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塔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暂行)》纳入各党支部学习,引导各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对各部门(单位)旷工、长期请假、请假期满无故逾期不归人员进行清查,对“吃空饷”人员进行排查清理。建立问题信息台账,设立专人接待信访举报,24小时接听12380信访举报电话,及时接受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并登记备案。
(19)扎实开展干部职级晋升。加快职级晋升考察进度,增加干部考察工作频次,稳步开展二次晋升工作,将干部政治立场、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作为二次晋升的首要条件,对有能力、敢担当的干部优先二次晋升。动态掌握职级晋升工作进度,定期分析各单位职数使用情况,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制度推进表,有序推进职级晋升。
10.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20)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题学习党建工作相关条例、意见和细则,听取作风建设专项组、组织建设专项组、思想建设专项组工作汇报。组织开展2020年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15个党(工)委书记进行述职,市委书记进行逐一点评。召开党建领导小组协调推进会,对2021年党建工作进行安排,制定了年度倒排工期表。建立县级领导包乡包村、党委书记要情“直通车”、互学互促工作机制,调整了县级领导包乡包村工作方案,定期督促包联领导抓好落实。
(21)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确定2021年为“各领域党组织强基提质规范化建设年”,抽调业务骨干,对各领域党组织建设进行指导。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建立《2021年度市委直属工委下属30个支部拟发展党员信息登记表》,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有序发展党员。抓好村级活动阵地的使用,部分村组织活动阵地通过援疆资金投入一部分、乡村两级党组织投入一部分等措施,完成内部装修工程并投入使用,剩余村组织活动阵地已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完成图纸设计、项目实施方案和立项工作。
(22)加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制定《塔城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工作规则》《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督促指导办法》,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成立两新党组织113个,指派党建工作指导员506人,实现两新组织“两个全覆盖”。
11.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持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23)增强干部担当意识。树立鲜明导向,对社会稳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中敢于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优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持续加强“访惠聚”驻村工作,调整2019年前驻村的到期轮换人员,健康体检完成率100%。深入10个乡镇(街道)、新区实地查看工作队,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制定塔城市基层党建和“访惠聚”互学互促方案,对全市“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
(四)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2.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24)着力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市委先后召开7次常委会和常委(扩大)会议,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明确目标和任务分工,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印发巡视整改工作提示单,要求牵头单位制定任务分解推进方案和工作清单,逐一对账销号定期向市委主要领导汇报整改进展情况。
13.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促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25)健全市纪委监委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制发《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室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市纪委监委职责任务。召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巡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推进工作清单。研究《塔城市纪委监委关于对〈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关于巡视塔城市的反馈意见〉的整改分工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党委(党组)巡视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与市委组织部、巡察办、整改办等相关部门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14.持续深化整改,进一步巩固提升巡视整改工作成效
(26)着力解决上次巡视反馈问题解决不彻底的问题。督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等职能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举一反三。成立联合监督检查组,对巡视反馈公车使用管理不严格等3个问题及主题教育指导组反馈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7个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问题彻底整改。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持续提升干部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村庄大清洁,组织群众自觉打扫房前屋后、屋内屋外,规范柴草堆、农机具摆放,引导群众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增强防病意识,加快垃圾收集设施配备力度,于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
(二)持续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村级办公阵地项目实施监督,加快推进空置村级活动阵地投入使用,力争在2021年底完成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做好后续整改工作,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23255;通信地址:监控sh365下载_365bet足彩官网_365bet开户平台塔城市塔尔巴哈台路25号行政综合大楼市委办督查室,邮政编码:834700。
中共塔城市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