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整改】塔城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地委第十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月14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对塔城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提级巡察,并于2021年3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位推动全力以赴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塔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先后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党委会议等,全面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成立由局党委书记、班子成员为整改的工作领导小组,将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2项25个具体问题,细化为47条整改措施,落实到9个牵头部门,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全局思想统一到位、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进一步查找症结、压实责任、夯实措施、明确时限。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完善7项机制,确保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公安工作训词指示精神不深入,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方面
1.关于政治建警意识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5次,就学习内容进行交流研讨,撰写心得体会,促进了学习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向全局民(辅)警下发《学习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党员读本和群众读本,切实增强了对精神实质和实践要义的理解。二是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重新拟定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孙文虎同志为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的思想政治工作。召开半年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同时听取了各部门关于思想政治工作汇报,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自年初以来各部门召开教导员会议18次,研判问题13条,解决问题13条,进一步提高了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有力推动了公安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三是结合近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自上而下开展谈心谈话304人次,进一步筑牢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2、关于落实“l+3”重点工作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保密委员会议,成立整改专班,制定推进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完善了《塔城市公安局离退休人员保密承诺书》《塔城市公安局在岗人员保密承诺书》,组织全局保密专干开展专项培训及学习教育。二是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中关于“离职人员实行半年脱密期管理”的要求,组织离职辅警严格执行签订保密协议等离职手续,及时完成18名新履职干部保密“一人一档”工作。三是加强对各基层所队(站)的保密常态化督导检查3次,并将保密检查情况纳入局绩效考核中。
3.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虚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孙文虎同志做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就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分管部门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13个,整改问题13个。二是召开党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党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确保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各部门每月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党委针对各部门提出立整立改问题8条、限时整改问题5条,13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将意识形态分析报告上报市委宣传部。
4.关于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先后4次组织全局办案民警、法制员、法制民警共计200余人次,开展了专题法律法规培训会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增强了民(辅)警法制观念。加大对行政、刑事案件100%阅卷及重点案件评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对执法案件存在过错的依规追究相关责任19人。二是结合近三年电信诈骗案发特点及易受骗群体,在向广大市民推广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注册防诈骗利器“金钟罩”小程序,截至目前,注册率已达86%。及时向市委政法委报送《塔城市全民反诈工作方案》,成立塔城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得到各乡、镇及30家成员单位的配合,将图片文字案例发送社区、村队、商户、学校微信群等,切实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防骗、识骗、拒骗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加大在LED屏、核酸检测点、人员密集场所、商场等地张贴和宣传反诈知识,在文化广场开展大型防范电信诈骗现场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今年以来,破获电信诈骗案件同比去年破案率上升13%,发案率下降38%,返还损失63.6万余元。三是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机制,完成了辖区派出所50余人线索搜集培训工作,极大地增强了辖区派出所民警搜集线索的能力。在持续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同时,对每条受理的线索定人、定时、定责,确保线索查深查透。
5.关于推进“放管服”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新疆公安APP下载流程和户籍业务网上办理流程,在户政大厅等显着位置张贴新疆公安APP二维码、发放网上办理一次性告知单、宣传资料等1.2万余份,发布“两微一抖”信息10条,指导群众下载并使用APP在网上办理户籍业务,目前网办率已达21%。二是制定了《“交管12123”APP应用推广方案》,开展推广培训3次、开展推广宣传活动5次、在车管所与交通违法大厅悬挂宣传横幅3处、发布“两微一抖”宣传信息5条、依托“翼呼百应”群发语音短信软件及“七进”宣传活动推广APP下载应用1500余人次,同时在办理业务时“手把手”指导群众使用“12123”APP,进一步提升了网上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使用率,目前网办率已达57.03%。三是成立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完善方案、推进计划表、各类档案、台帐和责任书,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四是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室,召开联席会议3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起。依托“百姓驿站”为出租车司机、外卖小哥、环卫工人等群体提供便民服务措施。目前,群众咨询问题60余件,协调解决居民就业、供水、供电、低保等问题20余件,找回丢失物品30余件,成为“群众家门口的派出所”。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警,纯洁公安队伍工作仍然滞后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压的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以来,正确区分不同种类,准确运用,共处理51人次。二是已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到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制定2021年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党委班子成员工作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已听取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季度汇报2次,开展警示教育6次、谈心谈话9次、业务检查15次,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及要求。三是组织各部门加大不同岗位、不同职责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共查找廉政风险点65个,制定防控措施65个,组织专人对各部门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实施到位。四是再次梳理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工作中各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14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2.关于日常监督不力,执纪问责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工作推进会议、“五一”节前集体廉政约谈会议、“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及对18名新调整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测试。组织观看以身边人、身边事制作的警示教育片3集,印制2012年以来典型案例手册,组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5次,各部门主要领导自上而下开展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等30余次,切实增强了民(辅)警纪律规矩意识。二是严格落实公安局内控制度,完善《塔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办法(试行)》,分层分级加强对车辆、油料的管理,建立“一车一档”,严格执行车辆派车单制。三是不定期对车辆维修点、加油站、车辆使用检查4次,有效堵塞了廉政风险漏洞。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组织警务保障室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确保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办事。二是规范了公务接待报批手续,对按照要求填报的申请单,由警务保障室按照标准执行,对无公函的不予接待。
(三)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不力方面
1.关于党的建设抓的不紧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七个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在党的建设工作专题会上,就前期党的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总结,并围绕今年各项党的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例会2次、工作协调会3次,推动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二是组织召开党务干部培训会,再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内容,对原设立的党(总)支部进行优化重组,配齐各支部委员。班子成员加强指导监督,到所在支部上党课8次、开展宣讲8次、以普通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8次、主题党日活动8次,定期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检查,发现问题16条,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现已全部整改。三是今年以来,注重从辅警队伍中发展党员,按照发展党员程序,经党委会研究,逐一讨论表决确定发展对象7名,入党积极分子28名(民警3人,辅警25人),对每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培养联系人并定期听取思想汇报。
2.关于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塔城市公安局议事决策规则》等相关规定。3月以来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经过党委会议集体研究讨论,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并全程监督,今后对需要问责的干部将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进行讨论研究。二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任免股级干部报批工作的通知》《塔城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程序,两次召开党委会研究32名同志的任免职事项,提拔任用人员均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议并逐一讨论表决。
3.关于队伍建设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向组织部门报告科级干部缺位情况,目前提拔科级干部5人;局党委按照程序对股级干部根据岗位需要,提拔股级干部16名、平岗交流7人,目前空岗已全部补齐。二是自3月以来开展学习10期,岗位大练兵活动100余次,提高了民(辅)警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为加强民(辅)警8小时之外的监督和管理,按部门梳理民(辅)警家属联系方式,加强和家庭沟通,进一步了解民(辅)警思想动态。三是今年以来,已落实453名辅警学历工资,极大提高了辅警干事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严格落实警力向一线部门倾斜,2021年计划新招录的民警,全员配备至基层。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和成果运用情况
(一)局党委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年初修订的24项制度、规定、办法“回头看”,修订完善了《塔城市公安局警务保障管理规定(试行)》《塔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等7项制度,从制度上进一步加强规范和约束力。
(二)地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塔城市公安局党委期间,共向塔城市公安局党委移交信访件5件,已办结5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目前,塔城市公安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性、阶段性的成效,但要解决好一些复杂、长期积累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下一步,塔城市公安局党委将认真落实地委巡察办和地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对集中整改阶段,尚未完成整改到位的事项,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继续坚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巡察整改相结合,对号入座整改与举一反三整改相结合、思想整改与行动整改相结合,按照既定措施,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工作,持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真正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推动我市公安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塔城市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67317;电子邮箱:zfjjz415@163.com;通信地址:塔城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