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塔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
——在2021年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地委委员、地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赵翠芳
(2021年2月8日)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指引下,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地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巩固发展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
(一)践行“两个维护”,政治监督取得新成效
一是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协助地委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完善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检查考核,加大问责力度,以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2020年,全地区共实施党内问责42起,问责党组织18个、党员领导干部26人。二是切实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88个,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16份。统筹抓好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和纠治盲目合村并居、人防系统腐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生态环保专项监督,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持续推进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和林草系统净化政治生态专项整治。三是全力投身疫情大考。坚持把做好疫情防控监督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深入防控一线,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工作责任,全力抓好封闭管理、核酸检测、流调溯源和群众生活保障等工作,扎实推动疫情防控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地落实。
(二)深化专项整治,执纪为民展现新担当
一是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清零行动,采取“挂牌督战+协同督查+上下联动”模式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脱贫攻坚重点地直部门(单位)和县(市),开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和扶贫领域“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巩固提升巡视整改工作成效。做好查办扶贫领域案件“后半篇文章”,分级分类开展扶贫领域警示教育9场次,通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13批51件。二是持续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民生领域“微腐败”专项整治,结合实际分别在教育医疗、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社保民政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治理,健全问题线索转办督办、直查直办和“一案双查”机制,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林草系统专项整治监督,督促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专项整治,对问题线索、信访案件大起底、大排查。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工作,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反馈的意见、办理的案件、查否的线索逐人逐件开展案件评查和“回头看”,实现线索清仓、案件清结。
(三)聚焦精准有效,监督治理释放新效能
一是强化“关键少数”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有效问责机制。通过加强党委(党组)日常监督、纪委专责监督、民主生活会监督、巡察监督、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等方式,强化对“关键少数”干部的监督,督促其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关键少数”人员问题线索管理,严肃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强化主动监督、精准监督、跟进监督,通过个别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强化信访监督。围绕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多种方式联动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20年,督促指导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965人(次)。三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推动“四种形态”从监督执纪向监察执法拓展。全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434人次,使“管住大多数”成为监督执纪常态。
(四)坚持问题导向,政治巡察探索新路径
一是坚守政治定位。按照“三个聚焦”要求,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责使命,紧盯“关键少数”,聚焦“两个维护”开展政治监督,巡察党组织35个,督促指导县(市)巡察党组织233个,推动解决了一批从严治党“不力”、责任落实“不严”、工作作风“不实”的突出问题。二是创新巡察方式。坚持上下联动,对14个乡镇(街道)巡察时开展“巡乡带村”;对2个地直部门(单位)巡察时,抽调县(市)巡察组,同步对相应的6个县直单位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建立健全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开展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责任制专项检查,采取“巡察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的方式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和落实惠民政策“机动式”巡察,凝聚监督合力。三是强化整改落实。压实整改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自反馈之日启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巡察机构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账销号,整改率达95.73%。强化巡纪互动、巡纪联动,紧盯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落实巡察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立案审查。
(五)从严正风肃纪,作风建设实现新提升
一是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等工作重点,聚焦疫情防控、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维护稳定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着力纠治政策执行不到位、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增加基层负担等问题,全地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50件27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2人。二是坚决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县乡基层,以及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统筹各级监督力量,开展多频次专项监督、联合检查和明察暗访,严查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发放津贴补贴、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作为监督检查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抓住年节假期重要节点,紧盯隐形变异新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对不收敛不收手者一律严查重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六)注重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取得新成效
一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定不移贯彻“严”的主基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形成强大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协调、互通、协作等日常沟通联系机制,持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强化安全保障,严肃办案纪律,加强对留置和“走读式”谈话安全抽查检查,加强办案场所疫情防控,确保“双安全”“零事故”。二是全力做好“后半篇文章”。结合“以案促改”深入分析自然资源、住建、卫生、扶贫等领域的腐败案件,查找制度漏洞,及时总结审查调查、巡察中发现的制度机制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措施30余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地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案例库,拍摄5部警示教育片,增强办案综合效果。协助地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场,5000余名党员干部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同步接受教育。组织50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指导各级各部门(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00余场次。扎实开展回访教育,在党员干部中营造知错思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七)严抓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呈现新气象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学思践悟中把握“国之大者”,掌握科学立场观点方法,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增强履职本领。制定实施2020年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竞赛练兵方案,着力锻造纪法皆通的“专才”,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地县两级因时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培训,组织“一周一考”、在线测试、“一月一练”“一年两赛”等各类学赛活动43场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03万人次,实现地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三是强化内部监督。以违纪违法反面典型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完善内部督查机制,完成第二轮2个县(市)纪委监委的内部督查,针对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聘请11名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制定《地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国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首要任务,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支撑,聚焦精准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巩固发展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成效,为“十四五”开好局、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提供坚强保障。
(一)更加强化政治监督,全力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贯彻,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突出政治监督,认真落实“地州市纪委监委政治监督清单”,精准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改进完善发展作用,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聚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保护生态环境等重大决策,聚焦实施“十四五”规划、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全地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一贯到底抓好落实。
(二)更加注重“三不”一体,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聚焦“十四五”规划和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聚焦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出让、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特别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问题。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准确把握政策和策略要求,对恶意围猎党员干部、态度恶劣、多次行贿、巨额行贿的果断处置、严肃查处,坚决斩断利益输送链条,坚决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全过程,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以任华等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镜鉴,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着力解决积弊沉疴,扎紧制度笼子,完善监督体系。
(三)更加突出培树新风正气,推动作风建设化风成俗、形成习惯。一贯到底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对餐饮浪费行为长期监督,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勤俭节约、过紧日子;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消费、发放津贴补贴、配备使用公车公房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对侵占公共利益以及由私营老板为个人消费行为埋单等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时刻防范,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常态化开展干部作风监督检查,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养成良好家教家风,促进社会风气向上向善。
(四)更加有力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纠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围绕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特别是脱贫摘帽后“四不摘”等情况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做好脱贫后续工作、巩固提升脱贫质量,保障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社会、舆论、媒体等关注的热点问题,深挖、彻查热点难点问题背后的责任、腐败、作风问题,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保障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进一步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提升小微权力腐败问题治理成效,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五)更加凸显政治定位,提升新时代巡察工作质效。聚焦落实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党委(党组)履行职能责任特别是领导责任,盯住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立足常规巡察安排,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巡乡带村和巡察“回头看”等,高质量完成届内任期巡察全覆盖。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强化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建立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制度,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协助地委抓好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同步抓好自身问题整改。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继续探索开展“巡察+N”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
(六)更加聚焦监督重点,进一步夯实监督治理效能。积极履行协助职责,协助地委制定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以及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清单,发挥专责监督推动作用,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提升监督治理效能,统筹衔接“四项监督”,制定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措施,细化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突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着力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和重点领域监督制度,抓好《关于加强和改进同级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发挥职能优势,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等方法开展下沉监督,推动派驻机构进一步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优势,改进对非常驻部门的监督工作,加强对各个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主管责任情况的日常监督。
(七)更加深入推进自身建设,以过硬的素质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政治建设,切实加强地县两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建设,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和约束。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树立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持续开展向加思来提·麻合苏提和李淼同志学习活动,在纪检监察系统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通过公开面向地区内遴选一批、招录一批、交流调整一批等形式多渠道充实队伍,解决“空编缺员”、选调难、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巩固拓展全员培训成果,持续深化练兵竞赛活动,积极拓宽培训渠道,依托新疆纪检监察学院等优势资源,采取跟班培训、跟案锻炼、跟组巡察、跟组督导和结对帮带等方式,着力提升政治素质和专业化能力。加强特约监察员队伍建设,注重发挥监督促进、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坚持铁面无私清理门户,持续整治“灯下黑”,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