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守望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决战脱贫攻坚
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额敏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31日)
王清江
我代表中共额敏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九届自治区纪委五次全会、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委部署要求,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刚才,春山书记就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我县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安排。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地区纪委监委有力指导下,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聚焦主责主业,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推动高质量发展,依规依纪依法强化政治监督,持续推动日常监督,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为贯彻落实总目标、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贯通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县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领导班子全年集中学习35次,委机关集中学习38次。结合主题教育,坚持“学、研、查、改”贯通推进,开展集中学习12次,形成调研报告22份,检视问题1314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毕。紧扣地委“8+2”专项整治,全力推进4项牵头任务,细化整治措施57条,查处涉嫌贪污犯罪典型案例1起。
(二)准确把握政治机关职责定位,践行“两个维护”坚决有力。始终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着力查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全年追责问责履职不力党员干部108人。严格执行《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查处7起党员干部公开发表危害党的言论、信仰宗教和泛化“清真”概念等违反政治纪律案件。
(三)聚焦脱贫攻坚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聚焦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集中精力、定向发力,累计处置问题线索113条,给予党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3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起。结合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制定措施49项,组织召开联席会议3次,排查问题线索56条,已整改46条。深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行动,全年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
(四)持续巩固干部作风整治成效,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严督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四风”等问题,打好节点整治“组合拳”,全年开展监督检查26次,约谈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13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件处理16人,给予党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9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标《额敏县基层减负22项具体任务清单》,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6件处理36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5人,组织处理26人。
(五)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持续发挥政治“探照灯”作用。完成届内三轮14个县直单位、60个村队(社区)党组织常规巡察任务,发现问题1224条,移交问题线索81件。严格落实纪检、组织日常监督与“大回访”融合机制,对标“六个必督、四个必查、四个不放”完整链条,督促已被巡察的133个党组织销号反馈问题1663条,整改率99%,针对落实整改不力的单位问责2人。
(六)立足首要职责挺纪在前,监督效能全面提升。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综合运用廉政约谈、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抓实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日常监督,全年约谈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81人次,发出建议书21份。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338人次,各形态占比分别为57.1%、34.1%、4.1%、4.7%,实现了“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
(七)有序有力深化“三项改革”,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严格执行“两为主一报告”工作制度,不断优化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和运行机制,健全完善纪委监委议事规则。有序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核定行政编制63个,向全县57家县直单位派驻6个纪检监察组、派出1个纪检监察工委,投入24万元,保障派驻机构正常运转。建立完善派驻(派出)机构工作规定、年度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推行纪委监委各部室与派驻机构对口包联机制,不断优化相关职能有效衔接。
(八)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三不”一体推进质效凸显。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全年受理信访举报58件、处置问题线索402件,立案17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3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3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严格落实“走读式”谈话制度,全力筑牢审查调查安全底线。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3份,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选取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好问责处理“后半篇文章”,回访受处分干部130余人次。加强党风党纪教育,拍摄《“腐恶”的代价》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及廉政书画展等活动,积极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氛围。
(九)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质得以锤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标对表“两个维护”和政治机关职责定位,学习宣传革命先烈和张富清、黄文秀等典型事迹,开展问题大检视,纪检监察干部责任意识、斗争精神进一步增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补充干部20名,先后选派19名优秀干部和25名乡镇业务骨干参加地、县“两级”纪委监委跟班锻炼,开展“学纪法、强本领、提质量”大培训12场次、培训580余人次。坚持刀刃向内,抓实系统内部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健全内控机制,完善廉政档案152册,查处系统内违纪干部11人,持续释放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强烈信号。
二、过去一年的工作体会
一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勠力同心、众志成城,交出了一份厚重提气的政治生态答卷。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纪检监察工作才能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必须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入脑入心、遵照执行向融会贯通迈进,掌握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方针、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让我们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一切工作都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全方位向党中央看齐、向中央纪委对标,坚持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把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切实严把监督执纪关,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为党负责;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分,但不是全部。必须具备全党全局的新境界、宽视野、大胸怀,把纪检监察工作摆到党的中心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以有力有效的监督,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敢于正视问题、善于解决问题,是对斗争精神、斗争本领的重大考验。必须以刀刃向内的自觉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我革命,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清除一切影响高质量发展的障碍,厚植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当前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抓干部作风缺乏“常”和“长”的韧劲,致使有的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工作中存在推而不动、推诿扯皮的现象,特别是一些行业部门、窗口单位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对待群众方法简单、推脱踢皮球、不愿担当;二是对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规律认识不深刻、把握不到位,监督执纪对“关键少数”、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关注不够聚焦,日常监督有效性仍然不足,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扎实;三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没有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知识恐慌”、“本领恐慌”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深入研究,强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九届自治区纪委五次全会及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县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切实履行以脱贫攻坚为统揽的专责监督,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树牢政治机关底色,把理论武装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必修课”,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理解把握、贯彻落实,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多吸“理论之氧”、常补“精神之钙”。紧扣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焦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攻坚克难水平。要紧贴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准确把握媒体融合发展态势,充分运用电视台、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好额敏全面从严治党的故事。
(二)突出政治监督,推动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紧围绕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围绕落实新疆工作总目标、新发展理念、三大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谋事攻坚年”和“8+3”坚中之坚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各单位(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筑牢初心使命,扎实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利用和田玉等谋取私利问题、违规建别墅专项治理、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等专项治理,坚决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二是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认真落实《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严肃查处人前会上高调表态讲“两个维护”,私下却妄议中央,不贯彻党中央方针政策,口口声声坚定“四个自信”,却在大事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立场不稳的“两面人”“两面派”。三是用好“四种形态”强化党内监督。始终坚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效果。要扎实履行“两个责任”,把重心放在“红红脸、出出汗”上,加大对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不积极履行问责主体责任、问责措施偏轻、问责对象不准确的党组织,务必严肃处理。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违纪问题,听到就要过问、反映就要核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守牢第一道防线。
(三)护航脱贫攻坚,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扶贫领域、民生领域、“黑恶势力”,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干部作风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巩固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聚焦“决战决胜”目标要求,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精准追责问责,持续巩固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二是突出重点精准施治。紧盯群众最急最忧最盼问题,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紧盯“小微权利”运行,健全完善基层监督机制,发挥乡镇纪委(监办)作用,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监察信息员等力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推动基层干部秉承初心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三是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紧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任务,持续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以及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要求,对全县政法机关侦办查结的涉黑涉恶案件,同步开展深挖彻查“回头看”,确保打击处理到位。
(四)深化体制改革,扎实有效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着力在凸现聚合效应上下功夫,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的工作关系、监督范围分工,形成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与案件监管、案件审理等部门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纪法、法法贯通衔接机制,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处置配套制度,实现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顺畅衔接。二是全面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根据地区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建立完善派驻机构配套制度,持续深化“6+1”派驻模式,通过与组织部门沟通,有计划地完成派驻机构人员配备,明确派驻机构职责权限,授予一定的监察权,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三是持续深化乡镇监察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的引导协助推动功能,深化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挂点联系乡镇制度,全方位跟踪指导和片区协作。加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跟案锻炼、以岗代训力度,着力解决基层干部能力不足的问题。
(五)围绕首要职责,切实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统筹兼顾,灵活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打好监督“组合拳”。一是从严从实,推动纪律监督常态化。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标尺,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情况为重点,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少数”,严肃查处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拉关系、“搭天线”、搞圈子的行为,以及违规收送、占用、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等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期间酗酒、赌博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容错纠错理念体现在执纪问责全过程,让纪律监督既有强度、又有温度。二是依法依规,推动监察监督制度化。严格按照《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和规定程序,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要以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执行情况为重点,加强对“一把手”行使决策权的监督,保证公权力的正确行使。加大对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的明察暗访力度,促进行业风气持续转变。三是有位有为,推动派驻监督长效化。全体派驻(派出)党员干部要在其位,谋其政,有所作为,加强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监督,协助督促党委(党组)全方位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工作。要紧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依规依纪开展日常监督,督促领导干部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秉公用权,做到监督更全、更细、更严、更实。
(六)坚守政治定位,不断提高巡察监督全覆盖高质量。县委巡察机构要提升政治站位,主动对标看齐巡视巡察路径设计,切实履行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职责使命。一是准确把握巡察工作重点。聚焦“两个维护”,按照“三个聚焦一个加强”和“五个持续”的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加大对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重点的政治监督。二是高质量推动巡察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扭住政治责任不放,全面启动并完成三轮次58个常规巡察和11个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工作任务,年度有效覆盖率达90%以上。三是注重巡察成果运用。健全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组织、信访、审计等部门协作机制,扎实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以督促改“大回访”工作,加强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判,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切实发挥巡察监督的治本功能。
(七)加强作风建设,有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落细。一是扎实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存在的不落实、乱落实、假落实、少落实、慢落实、机械落实、应付式落实等七类问题。二是扭住整治“四风”及隐形“四风”不松劲。坚决防范和查处隐形变异“四风”反弹回潮,紧盯重要节点,严查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配备使用公车、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以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款旅游等问题。三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检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执行漏洞,围绕反复出现的共性及突出问题,列出正面、负面清单,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做到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八)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大贪小腐一起抓。一是突出惩治重点。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新疆工作总目标障碍的腐败问题,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强金融领域腐败治理,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严肃查处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严肃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二是督促落实反腐败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存在的不正之风、触碰纪法红线的干部要及时咬耳扯袖,敲一棒,拉一把,以果断措施把腐败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要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提高被“围猎”的警惕,远离“糖衣炮弹”的诱惑,坚决防范各种拉拢腐蚀。三是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法法衔接和问题线索相互移送机制,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制度、机制和体制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举一反三、整章建制、堵塞漏洞,织密织牢制度“笼子”,让“不能腐”的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四是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按照自治区《关于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警示教育实现以案件促进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九)强化政治担当,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战士。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努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一是强化班子自身建设。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做践行“两个维护”、对党忠诚的表率。要始终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做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的表率。要带头自觉接受监督,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表率。二是强化干部能力建设。根据“大培训”部署要求,采取送出去与请进来、派下去与选上来、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的方式,实行新手与熟手、综合部门与监督执纪部门、机关部门与派驻机构交叉顶岗轮训,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三是强化干部队伍管理。严格落实“两个为主”制度和“三转”部署要求,坚持刀刃向内,构建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机制,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坚决做到“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德才兼备、五湖四海、公道正派、任人唯贤、畅通出口,大力推荐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系统外历练,注重引进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等方面人才,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断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为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撑腰鼓劲,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是非,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身心健康。
同志们,初心照亮未来,使命呼唤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地区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只争朝夕加油干,不负韶华向前行,奋力书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建设“美好家园·幸福额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