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查和特乡原党委委员、组织员潘金亮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和布克赛尔县委员会批准,和布克赛尔县纪委监委对和布克赛尔县查和特乡原党委委员、组织员潘金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潘金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便利向他人索贿、并通过指使他人以虚开发票的方式非法占有公款,违纪款额达5万余元。
潘金亮身为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条例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经中共和布克赛尔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和布克赛尔县委员会批准,给予潘金亮开除党籍处分;由和布克赛尔县监察委员会给予潘金亮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