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整改】中共和布克赛尔县司法局关于十二届县委第十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月8日至3月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各项工作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全面巡察,并就巡察出的问题进行了反馈。我局党组针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分解责任到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现就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提出的反馈问题及意见,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对反馈的问题及意见全盘认领,形成了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要求全体干警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3大类5小项24条,共制定整改措施40条。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40条,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9个,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1人。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理论学习缺少深钻细研的精神,学以致用上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二是将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等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内容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进行精读细研、学懂悟透、指导实践。截至目前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三是按照“个人自学、集中辅导、中心发言、集体讨论、学习小结、学习通报”等6个环节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四是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列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计划中,并于4月开展专题研讨1次,真正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记录、有讨论。
(二)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方面不到位,领导干部主动带头学法、用法不到位,发挥带头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制定方案,定期考核督查检查,定期通报领导干部法宣在线参学情况。目前全县3457名公职人员参加法宣在线日常学法,组织无纸化考试1场次。全县各单位领导干部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学法、用法作用,按照本单位学习计划开展学法讲法96场次。
(三)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相对滞后,存在报备不规范或不报备现象,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把“制发”入口。目前共审核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4件,并经县委网信办审核后,在政府网站公示。二是加大备案审查力度,落实“备案”审查。和布克赛尔县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并将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查备案,制定机关自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清理”出口。根据《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清理2020年至今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1份,均未涉及《行政处罚法》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四)行政执法单位对“三项制度”学习理解不深入,存在执法文书不规范、法律适用不准确、执法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新换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1次。培训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行政法六大原则进行讲解。明确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使执法权力、合理行使执法权力,保证程序正当,按照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原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提升政府公信力、司法公信力,维护法律权威。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半年监督监察、案卷评查,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
(五)法律顾问发挥作用不明显,在重要文件审核过程中缺乏专业性和严谨性。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县政府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经县长办公会或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截至目前,县政府法律顾问共审核重大合同5份,审核规范性文件4份,解答咨询35次,出庭应诉1场次。
(六)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措施不够有力,没有很好的让法律知识走进群众“心间”。
整改情况:举办2021年普法骨干培训班,加大干部学法能力提升;开展普法基层行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目前已联合政法委、公安局等相关单位组织蒙语、哈萨克语的司法干警、交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前往莫特格乡等七个开展法治宣传服务活动18场次,法治讲座培训14场次,活动通过现场法律咨询、赠送书籍、发放法治宣传品、课件、视频等方式,活动还利用基层视频会议方式加大增加宣传覆盖面。
(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在司法局一楼大厅建设打造和布克赛尔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提供一站式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多项便民服务。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二是制定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制度,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目前已与克拉玛依市国雅律师事务所达成协议,为我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坐班,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实体平台法律咨询,公益性律师调解、律师代理申诉、律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多项法律服务。
(八)形式主义整治不彻底,党员干部作风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对所有报送材料及制定方案均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定稿。二是严格落实《干部包联司法所工作制度》,统筹安排局机关和司法所人员,每月指导司法所业务工作不少于2次,加强考勤管理,形成机制。三是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地区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我县相关文件并下发至各单位,组织全县普法专干进行培训。重新摸底、梳理全县各单位参学人员花名册,目前全县96个单位有3457名公职人员参加无纸化学法及考试,并缴纳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费用27285元,按单位精准清理无效多余账号,逐一加大督促力度,定期考核督查检查,通报参学情况,有效提高法宣在线参学率。
(九)担当作为、为民服务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学习《人民调解法》《民法典》《全国人民调解规范》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从而增强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举办培训2次,通过举办业务培训形式规范人民调解档案。二是按照《人民调解法》有关规定,在全县范围内统一人民调解书面卷宗和人民调解口头卷宗,制作人民调解卷宗封皮,实现人民调解业务统一规范化。今年截至目前,共评审人民调解卷宗99件,通过卷宗评审过程,进一步规范了卷宗归档,提升了案件归档质量。三是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与克拉玛依市国雅律师事务所接洽并达成协议,聘请坐班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可通过视频调解及现场指导调解工作,多种渠道为农牧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十)部分司法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科室人员对行政复议业务知识的学习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一名干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C证。建立工作案件受理台账,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做好案件登记,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受理、办理案件,让每一名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行政机关确有错误及时进行指正,在复议过程中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十一)党的建设重视不够,措施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完善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党建与业务目标同向、任务同下、运行同步、考核同搞、成果同要,年内截至目前,党组会议研究工作5次。二是严格按照“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方案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于每月15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截至目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组织生活会2次;党支部书记以《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题讲党课1次。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会议记录专人保管,保持字迹工整、表达准确。三是根据《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调整党支部书记由党组副书记、局长担任。
(十二)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和布克赛尔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实施细则》,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公务接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二是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财务人员在办理公务接待费报账时,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认真审查。三是认真落实政府采购相关制度,严格审批,严格把关。对缺少的发票,通过税务发票相关网站补齐缺失的原始发票。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设备等购置,制定了办公用品采购、使用、保管制度,并已严格执行。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单位财务人员、分管领导严格审核原始票据。2021年4月开始,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费不再单独支付,并入司法局机关电话费中。五是认真组织各科室干部学习《和布克赛尔县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报销单据。修订财务管理制度,针对差旅费用支出、报销流程、内部管理等方面列出详细要求。六是进一步完善《和布克赛尔县司法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监管职责,建立一车一档,完善车辆使用台账、车辆加油台账、车辆维修保养台账。
三、持续抓好整改成效巩固,推进工作纵深发展
通过全面巡察问题整改,县司法局党组及全体干警深刻认识到工作及各项制度执行上存在的漏洞及短板,通过整改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力。下一步,县司法局党组及全体党员干部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问题整改成效的巩固,确保整改成效运用到位,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上水平、上台阶。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进一步强化支部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全局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下大力气推动解决司法行政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剖析典型案件,研究案发规律,查找风险漏洞,强化警示教育,打牢思想基础,扎牢制度笼子,强化监督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和布克赛尔县司法局党组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