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塔城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建设和谐生态宜居塔城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塔城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
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王新生
(2021年2月10日)
同志们:
这次全会的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和市委要求,聚焦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总结全市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地委委员、市委书记张耀华同志作了讲话,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现在,我代表中共塔城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纷至沓来的风险挑战,在地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塔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稳中求进、履职尽责、忠诚担当,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牢守初心使命,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彰显新担当。
压紧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市委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召开9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3次“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专题研究巡察工作。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三重一大”“四不直接分管”,坚决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末位表态。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压紧压实。各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干部573人次,其中市委班子成员处置37人次。
加强政治监督。切实加强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反分裂、反腐败“两手抓、两手硬”,全力推动党规党纪全面严起来,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2020年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5件5人。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范围内违建别墅、冒名顶替上大学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2020年共查处违建别墅案件2件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10人,移交地区处置2人。
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治机关和执纪监督的优势,打好“保卫战、攻坚战、阵地战”。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各职能部门、村队(社区)、小区、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医学观察点等重点部位落实“八项预警机制”情况开展监督检查365轮次3654人次,查处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到位、落实防控措施不力等问题350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下发通报4期。
精准推动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推进会,制定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清单、监督检查清单,班子成员每月带队深入各职能部门、乡镇、村队开展监督检查。将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与脱贫攻坚大排查等发现的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切实巩固整改成效。2020年共开展监督检查11轮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5件15人,给予党纪处分9人。
(二)紧盯干部作风,在坚决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上展现新作为。
驰而不息纠“四风”。紧盯违规吃喝旅游、违规收礼送礼、违规配车用车、滥发津贴补贴和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四风”类问题开展监督检查7轮次,约谈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34人次。问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员领导干部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制定《塔城市深化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塔城市巩固深化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推进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再安排再要求,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惠民惠农、征地拆迁、集体“三资”管理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2020年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8件28人。
推进监督向基层延伸。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社区)“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工作方案》及21项关于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具体措施,梳理塔城市“小微权力”清单78条,形成流程图92个,确保“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合理搭配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力量,制定《关于塔城市建立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的实施方案》,探索设立4个纪检监察协作区,立案18起,深入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三)履行监督职责,在聚焦精准监督中释放新效能。
聚焦“关键少数”。紧盯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精准有效问责。通过加强党委(党组)日常监督、纪委专责监督、民主生活会监督、巡察监督、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等方式,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约谈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34人次;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4件4人。
强化日常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掌握干部廉洁情况,通过动态化更新、全覆盖管理,更新完善廉政档案,为干部选拔任用以及考核评优等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实现了对干部的“精准画像”。规范完善征求意见办理程序,全面、客观、准确地提出党风廉政回复意见,共回复廉政征求意见120批6375人次,提出取消评先评优、暂缓使用的建议107条。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全过程,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81人次。第一种形态318人次、占54.7%,第二种形态209人次、占36%,第三种形态38人次、占6.5%,第四种形态16人次、占2.8%,达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四)保持反腐高压,在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中取得新成效。
精准有力惩治腐败。紧盯“三类人”,有力减存量、有效遏增量。2020年受理信访举报101件,处置问题线索674件,立案249件,结案235件,党纪政务处分233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移送检察机关5人。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底线意识,把安全底线牢牢守住、寸步不让。
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将具有一定代表性、典型性的突出问题反馈至相关单位,精准传导压力。2020年制发纪律检查及监察建议书28份。把好“问题清单关、落实整改关、跟踪督办关”,督促14个党委(党组)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有效推动整改落实,深化标本兼治。
加强廉政教育。结合第二十二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向“四套班子”领导及各党委(党组)负责人发送廉政提醒短信3000余条。各党委(党组)利用本领域违纪违法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40余场次;选取扶贫领域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等典型案例9件,打造“流动警示教育基地”,在全市各乡镇(街道)、村队(社区)巡回展出。
(五)深化体制改革,在推动和健全监督体系中实现新突破。
认真落实“两为主一报告”。严格执行《关于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推动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具体化的通知》,坚持每季度向地区纪委监委、市委汇报纪检监察工作,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强化包联机制。制定《塔城市纪委监委联络员制度》,班子成员分片包联乡镇(街道)纪委、监察办公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踪、蹲点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有效意见建议。
严格执行“三为主一报告”。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工作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驻在部门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个人有关事项动态报备制度》,列席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等会议,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的监督。2020年,各乡镇(街道)纪委、监察办公室立案92件,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22件。
(六)突出政治定位,在强化巡察利剑作用中聚焦新常态。
坚持高位推动。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坚持做到“四个亲自”。研究制定塔城市委2020年巡察工作计划,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确保如期实现巡察届内全覆盖目标。2020年,已完成八届市委第十三轮至第十五轮63个党组织巡察,覆盖率达到91%。发现问题751个,梳理线索59条,立案3人。
坚持上下联动。紧跟地委巡察组巡察塔城市杜别克街道、新城街道党委,机动安排2个巡察组对杜别克街道杜别克社区、新城街道新城社区党支部开展上下联动巡察,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切实提高了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针对发现的问题,纪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7份,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完善制度机制。
坚持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及时召开巡视整改推进会,对照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塔城市反馈的4方面36条意见和关于对塔城市委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的3方面14条意见,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查找症结,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推动整改工作提供了“任务书”和“作战图”,坚决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同时,利用巡察间隙,由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组成督查组,梳理地委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下发各党委(党组)举一反三,做到未巡先改,切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七)加强队伍建设,在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铁军中凸显新使命。
加强市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塔城市纪委常委会、监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制定《纪委机关抓落实制度》,自觉做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表率。
持续深化全员培训。以“周讲堂”为载体,积极组织开展“一周一考、一月一练、一季一讲”活动,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举办“周讲堂”15期,在线测试1000余人次,书面测试23场1600余人次,组织机关、乡镇纪委开展知识竞赛3场次,在地区纪委监委组织的庆“七一”业务知识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学习先进典型。带头学习加思来提·麻合苏提同志、李淼同志先进事迹,营造全系统崇尚英雄、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安心专注、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举办塔城市“清风满天山”讲故事比赛,选取优秀作品报自治区参赛,获得三等奖。
坚持刀刃向内。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增强自律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确保国家监察权规范和正确行使。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实行“零暂存”,严防“灯下黑”。2020年共约谈和谈话提醒纪检监察干部3人,党纪处分1人。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反分裂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持久战,正风肃纪反腐任重道远。一是反分裂、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减存量、遏增量任务繁重,精准识别“两面人”难度大。二是持续推动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韧劲不足。三是基层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还有待提高。这些问题都需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持续深化政治监督,在压实“两个维护”上再突破。扛牢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做实监督。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紧盯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任务,围绕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核心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文化润疆等重点工作开展“清单式”监督,突出责任落实,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督促各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紧盯“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两面派”“两面人”问题,高举问责利剑,做到“惩”的一手要硬、“治”的一手也要硬,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持续深化“三不”机制,在高压惩贪反腐上再突破。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聚焦“十四五”规划和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坚决查处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出让、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督促牵头部门加强金融领域腐败治理,持续惩治国企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堵住司法权力寻租的后门。坚持“三不”一体的理念、思路和方法,系统谋划、整体设计、统筹推进,科学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深化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真正把办案、整改、治理,办案、监督、警示贯通起来,形成叠加效应,释放综合效能,推动堵塞漏洞、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能力提升,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认真落实《常态化开展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的实施意见》,广泛宣传加思来提·麻合苏提等先进典型人物,大力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用好用足用透反面典型案例,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深入推动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
(三)持续深化“四风”纠治,在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上再突破。坚守重要节点,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高度警惕不吃公款吃老板、“家宴”、“一桌餐”等隐性变异“四风”问题。紧盯违规公款吃喝、滥发津补贴、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以及“说了等于做了”“发文了等于落实了”“开会研究了等于问题解决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靶向纠治。紧盯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等重点对象,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方面,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强化监督监管,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勤俭节约、过紧日子,推动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建立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长效机制,狠刹奢侈浪费歪风。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保持修身律己、廉洁齐家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严格管好家属子女,用清廉家风涵养党风政风。
(四)持续深化集中治理,在切实提升群众“三感”上再突破。聚焦脱贫摘帽“四个不摘”落实情况,深入一线调研督战,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做实监管,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保障脱贫群众稳就业、促增收、防返贫,确保“脱贫不脱政策”“摘帽不摘监督”,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热点问题,跟进掌握有关政策措施,精准监督落实,持续纠治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涉农补贴、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重点整治吃拿卡要、私分滥发、挥霍浪费、受贿行贿等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打伞破网惩治腐败,突出上下联动、合力攻坚,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努力实现“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坚持把精准监督向基层延伸,紧盯“小微权力”运行,把正风肃纪反腐向基层深化,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监察信息员等力量,严肃查处村级“微腐败”,让基层党员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有监督、参与监督,切实以监督促进基层治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在纵深推进巡察监督上再突破。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要求,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安排常规、专项、机动巡察,适时开展“回头看”。发挥好巡察办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组织、派驻机构、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压实整改责任,把落实整改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指导等方式,重点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全覆盖无盲区。制定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强化被巡视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剖析,真认账、真整改、真负责,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六)持续深化监督职责,在提升全覆盖质量上再突破。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专责监督,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推动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突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认真落实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上一级纪委与下一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下一级党委书记在上一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等方法开展下沉监督,加强对各个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主管责任情况的日常监督,推动派驻机构进一步发挥“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把握政策策略、贯通纪法情理,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严查诬告陷害、及时澄清正名、深化回访教育,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不断释放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正能量。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指导和督查力度,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责任,全程强化换届纪律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强有力措施,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良好氛围。
(七)持续深化体制改革,在释放改革效能上再突破。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落实好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全面推进提级查办、指定查办、交叉查办、指导查办、联合查办等办案模式,切实解决基层纪委办案瓶颈。落实派驻机构月报告、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定期开展派驻机构工作交流,规范和指导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统筹机关部室、派驻机构监督力量,优化“室组”“组组”联动机制,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全面推进“铁案工程”,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压实案件质量责任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在案件管辖、移送起诉、证据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方面的配合,进一步健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认真做好监委向本级人大报告专项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主动加强与报告专项工作所涉及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共享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八)持续深化队伍建设,在提高专业化水平上再突破。加强市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加思来提·麻合苏提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为动力,见贤思齐,切实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公正文明执纪执法,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深入开展全员培训,强化实战练兵,不断提高干部的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增强纪法双施双守的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五湖四海、公道正派、畅通出口、拓宽入口,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进一步健全特约监察员工作机制。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件特点、规律的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对作风漂浮、口大气粗的及时教育,对不适应、不在状态的坚决调整,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以及失职失责的坚决查处,对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零暂存”“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初心如磐,使命在肩。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地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昂扬的战斗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科学的守正创新态度,不忘初心使命、砥砺担当作为,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和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