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塔城市关于三起坐收坐支典型案例通报
日前,塔城市纪委对三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三起典型问题是:
1、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青岗村监督委员会主任于恒国坐收坐支问题。
2002年至2010年,于恒国在任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青岗村统计期间,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收取青岗村村民自筹房屋改造款、围墙、红砖款以及土地承包费等费用262426元,均未上交喀拉哈巴克乡经管站,坐收坐支,全部用于村务开支,2019年12月17日,于恒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塔城市二工镇乌宗阿尕什村村委会原主任那赛开坐收坐支和职务侵占问题。
2013年至2015年,那赛开任二工镇乌宗阿尕什村村委会主任期间,收到村集体禁牧、休牧草场补贴款共计14171.7元,其中3200元用于给村文化室购买冬季取暖用煤,7971.7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20年6月19日,那赛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塔城市恰夏镇官店村村委会主任韩鹏魁坐收坐支问题。
韩鹏魁任恰夏镇官店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兼任星农合作社法人,未将星农合作社每年所交的租金入账,而是由星农合作社直接支付官店村各项村务开支来代替租金,共坐收坐支124026.55元,2020年11月10日,韩鹏魁受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