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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级巡察整改】中共塔城市妇联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十五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10-28 18:17:36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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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对于反馈的问题,市妇联党组高度重视,深化对巡察工作重要性、反馈巡查问题和落实整改要求的理解和把握,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认真梳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了4个方面,15项具体问题的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新形势下做好妇女儿童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了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婚姻家庭编)》等内容纳入到“周三政治日”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通过交流研讨和撰写心得体会的方式,提高了学习质量,撰写心得体会7篇。二是注重学习质效。利用妇联系统工作例会组织乡(镇)、街道、齐巴尔吉迭新区妇联主席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行了再学习;对偏远的农牧区和村队利用“巾帼宣讲员”进行入户走访5次,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宣宣讲5次,做到了全覆盖。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利用市妇联微信公众号对“巾帼宣讲”和“巾帼心向党,奋进新时代”进行宣传,截至3月底共发布相关信息8篇。

        2.关于“落实上级党委工作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调研。组织党员干部下基层,深入乡(镇)、村队进行宣讲,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材料,把党的声音及时传到基层妇女中去,及时了解和掌握了妇女的生产生活现状,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份,形成调研报告1份。二是加强家长学校建设。高度重视“家长学校”建设,召开妇联党组会议,学习传达了家庭教育五年规划;结合实际,对全市“家长学校”进行回头看,对挂牌不规范的予以改正,重点整改了阿不都拉乡、阿西尔乡的“家长学校”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妇联干部培训。利用“周三政治日”学习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提高全体妇联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储备;每季度组织一次妇女干部法律业务知识测试,利用妇联系统例会对各基层妇联主席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各基层妇联开展法律知识培训10余场次,300余人参加知识测试,全面提升了妇女干部综合能力素质。

        3.关于“‘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的工作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进行摸排。联合组织部,对全市“两新”组织进行了摸清底数,建立了台账,以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为宗旨,在3个较为成熟的“两新”组织中建立完善了妇联组织。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对“两新”组织负责人的业务培训,市妇联组织干部到百佳、益和堂、麦得利等“两新”组织中进行了对广大女工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健康、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两新”妇联组织在“三八”节开展活动,参与人数达100余人。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对杜别克街道“出水芙蓉美容会所”进行了现场调研,了解其妇联组织的现状和运作情况,计划与“出水芙蓉美容会所”联合开展“学党史 送健康 共筑中国梦”活动。

        4.关于“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1次,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学习中进行学习,与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成立了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2020年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了每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例会制度,对2021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报告1份。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落地抓实韧劲不足

        1.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制定《塔城市妇联党组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细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塔城市妇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49项,塔城市妇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28项,塔城市妇联党组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13项。召开学习教育会1次,组织党员观看“正风反腐就在身边”1-4集,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30余次,强化了对党员干部的预防性教育。二是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研究制定《塔城市妇联家庭助廉工作责任制度》,下发《塔城市妇联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方案》,结合4月读书月,组织开展“读一本助廉书、写一次廉政心得”活动,基层妇联干部撰写读书心得10篇,使党员干部和基层妇女组织负责人从书本中感受到廉政教育。

        2.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公文管理。制定《塔城市妇联文件签审制度》,进一步规范文件签审工作,发文由主要领导亲自审核签发,严格落实文件签审制度。二是严把项目审核关。加强对项目材料的审核和监管,严格把关项目的每一项工作流程;对“爱心一元捐”、“两癌”等公益项目进行了“回头看”,形成了自查报告。三是建立信访长效机制。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台账,联系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完善矛盾调处联动机制;针对维权信访工作,成立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村队调解矛盾4起,以现场调解和入户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跟踪管理。

        3.关于“履行部门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紧扣《两纲》工作要求,将《两纲》知识纳入市委党校年度培训计划,组织90名基层妇联干部于4月7日至4月28日开展三期基层妇女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妇女干部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强化妇女就业创业培训。与人社局联动落实“七个一”工程培训,于2021年4月13日在恰夏镇窝尔塔阿树塔斯村和阔克塔尔村开展“学技能、促就业”送学活动、“迎百年、学党史、办实事、促维权”宣讲进村队活动及“文化润疆·家庭教育进村队”活动,收益人数达70余人。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加快推进社区“家长学校”和农村“儿童之家”建设进度,深入东门外社区、林南社区开展“塔城市妇联文化润疆·家庭教育进社区”和阔克塔尔村开展“文化润疆·家庭教育进村队”送学活动,共100余名家长受益,实现了社区家长学校开办率达到100%和农村“儿童之家”全覆盖。

        4.关于“指导基层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调研活动。成立“美丽庭院”和“最美家庭”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半年进行一次走访调研。二是加强组织指导。通过实地调研、入户走访等形式,对“美丽庭院”、“最美家庭”建设工作进行指导,进一步推进了“美丽庭院”、“最美家庭”建设工作。

        5.关于“民主集中制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完善了市妇联“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利用“周三政治日”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提高全体妇联干部民主议事的意识。二是规范落实制度。建立完善了党组议事决定规则,做到重大事项有方案、有会议、有记录、有讨论、有签名。三是广泛听取意见。对“两癌”救助、“爱心一元捐”等惠民政策资金使用召开党组会议,充分听取了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做到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

        6.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财务审核制度。成立了财务领导小组,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财务知识,督促分管领导对财务支出凭证严把审批关,严格审查财务报销票据,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办理相关业务;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全面“回头看”,认真补全了缺失的材料和报销凭证。二是强化资产管理。已将2017年12月购置的2850元打印一体机纳入到了固定资产中,并确保规范使用。

        7.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财务工作制度。完善财务制度,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财务管理办法》等财务知识,严格支出控制,做到支出科目规范,报销凭据合规,做到每笔支出须经主要领导监管、财务分管领导批阅、财务人员审核和报销人三方签字。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和相关业务知识,强化财经工作纪律,加强财务票据审核程序,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避免出现违规问题。三是提高节约意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加强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严把审核关。

        三、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用力不够,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

        1.关于“党组织抓党建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周三政治日和党员大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二是成立了塔城市妇联党组党建领导小组,由市妇联党组书记库拉依·木哈什担任组长,制定了《塔城市妇联党支部学习计划》,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强国”等载体,全面系统学的学习党建工作制度。三是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乡村振兴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召开妇联系统例会2次,党组会议3次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召开党建专题工作会议1次,切实推动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的职责。

        2.关于“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开展市妇联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市妇联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进行了谈心谈话14人(次)、集体讨论2次和思想交流2次,加强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力度,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通过微信联系4次,电话联系2次关心退休党员,将党史学习等内容通过微信方式送到退休党员手中,邀请退休党员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1次,通过微信参加组织生活会1次,思想汇报1次。

        3.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后劲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塔城市妇联党支部2021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有力保证市妇联发展党员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二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培训关、审查关、谈话关,积极引导了妇联干部哈提拉和张薇两名同志向党组织靠拢,分别于2021年2月20日和2月25日向妇联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严格按照规定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四、关于“前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高位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制度。二是加强指导,提高认识。结合巡察工作的要求,及时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形成社会公开稿发到了政府网站上,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提高知晓率和参与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邮箱:tcsfl6223201@126.com;邮政编码:834700,联系电话:0901-0901-6272175(第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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