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中共塔城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三轮巡察完成情况反馈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2年5月25日至7月25日,九届市委第三轮对7个市直单位(部门)和9个村(队)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近日,市委巡察组完成对被巡察单位的巡察反馈。
本轮巡察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对标中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地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围绕“三个聚焦”、突出问题导向,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有效发挥了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反馈会上,各巡察组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抓好“两个统筹”、落实“三新一高”要求等重点任务,在履行职能职责、保障和改善民生、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同时,巡察组也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履行担当作为职责使命不够到位,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议,强调指出,巡察发现问题关键在整改,要向被巡察党组织明确传递“不尽责、就问责”的强烈信号,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谋划、部署推进,坚决防止层层推卸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对巡察反馈意见不重视、整改不力,甚至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要作为重点紧盯不放、严肃处理。
县级分管(包联)领导就履行好“一岗双责”、督促分管(包联)单位(部门)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表态,并要求分管单位(部门)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剖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坚决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巡察过程中,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