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里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忠诚履职提质增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托里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
托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达吾列提·帕尔尤拉
我代表中共托里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要求,聚焦聚力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攻坚克难、奋发进取,推动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刚才,地委委员、县委书记宿召兵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县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部署,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地区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纪委十九届四中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托里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凝聚全面从严治党合力。县委始终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担负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2019年,县委先后5次召开全县党员干部大会,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扶贫领域警示教育、集中整治干部作风、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县委主要领导先后12次听取专题汇报,批示督办重要文件69件(次)。县委班子成员对照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积极梳理主体责任清单和“一岗双责”清单28份,听取分管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40余次,同时,积极学习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强化日常监督,针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25个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进行了履职约谈和提醒谈话,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
(二)持续强化政治监督,确保“两个维护”落实。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对全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疆工作总目标、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开展“大棚房”、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坚决纠正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行为,坚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2019年全县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其中,查处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案件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三)坚持精准执纪问责,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一是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巡察、审计、信访、案件审查调查和专项检查为抓手,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专项台账,做到有反映必受理、必登记、必查实。2019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听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12次,召开扶贫领域联席会议4次,查处扶贫领域案件79件,问责处理党员干部7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8人,组织处理41人,移送司法1人,已追缴违纪资金36.46万元,公开曝光9批37件37人。二是持续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印发《托里县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托里县民生领域10个方面24条专项整治内容,制定线索举报通告并广泛宣传,深入排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9年,托里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党委(党组)查处民生领域问题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2人。三是集中力量查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成立了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专案组,建立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和涉黑涉恶线索双向移交反馈机制,先后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16次。截至目前,县扫黑办向县纪委监委移交案件线索10件,县纪委向县扫黑办移交案件线索4件4人,给予党纪处分6人。针对中央第21督导组反馈的11条问题线索,组织专门调查组进行深入核实并上报。
(四)持续纠正“四风”,推动党风政风向上向好。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级领导带头下乡(镇)调研,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帮基层查找问题,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0件,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紧盯年节假期,以“五个一”为抓手,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相结合,深入纠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款吃喝等突出问题,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件,处理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五)严格执纪审查,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盯紧盯牢“关键少数”,不断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2019年,组织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议18次,受理信访举报2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74件,其中,谈话函询23件次,初步核实351件次,了结223件次,立案审查调查162件,结案16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7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11人,一般干部38人,其他人员108人。坚持精准问责、宽严相济,全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84人次,“四种形态”比例分别为60.1%、34.2%、3.6%、3.1%,既教育警示了大多数,又严厉惩治了极少数。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在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集中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持续传导压力,有效形成震慑。
(六)突出政治巡察,彰显党内监督利剑作用。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召开县委“五人小组”会议3次,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9次,制定了2019年巡察工作计划,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不断深化政治巡察。2019年,共巡察党组织56个,发现问题306个,整改率98.6%;移交问题线索45件,立案7件,组织处理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对7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乡镇党政“一把手”进行了约谈,督促限期整改落实。
(八)深入推进体制改革,从严从实锻造纪检监察队伍。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派驻改革方案,成立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实现对全县51个党和国家机关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自身建设整体提升,县纪委监委班子认真落实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凝聚班子整体合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集中培训、纪检监察讲堂、纪检干部送学下乡、送课到岗、以案代训、知识竞赛等“大练兵”方式,强化乡(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和学习。2019年累计开展培训16期963人次,实现了干部培训全覆盖。实行上培下挂、跟班学习制度,选派干部到自治区、地区纪委监委跟班学习,选调了7名基层纪检干部到县纪委跟班学习,外派6名干部参与交流培训,做到以实践带动业务素质的提高。
二、主要体会和不足
过去的一年,面对困难,我们共同努力;面对挫折,我们砥砺前行,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值得我们一以贯之地坚持和发扬。
(一)务必把讲政治摆在首位贯穿始终。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讲政治是突出特点和优势,关乎党的前途命运,是我们党管党治党、避免颠覆性错误的根本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才能使我们的事业无往而不胜。
(二)务必把坚持初心使命贯穿始终。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无论是监督检查、巡视巡察,还是执纪审查、执法调查,都要始终坚守为民宗旨、站稳人民立场,必须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研督导,充分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批评和建议,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真抓实干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务必把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穿始终。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方法。反分裂、反腐败斗争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定力,稳扎稳打、稳中求进、以稳促进。既要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惩恶的预期,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一体推进“三不”“三项改革”,促进标本兼治,让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协同发力,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四)务必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贯穿始终。始终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推动作风建设往深里去、往心里去、往实里去,标本兼治,以良好的政治生态赢得群众认可。必须强化制度意识,时刻对标对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坚决维护制度,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漠视制度、违反制度、随意变通制度、恶意规避制度的严肃查处。要坚决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内部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成绩来之不易,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容忽视。在总结2019年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疆作为反分裂斗争、反恐维稳的主战场,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脱贫攻坚任务依然繁重,绝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一是在协助县委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作用发挥不足,在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上还需持续用力。二是“四风”问题尚未完全消除,顶风违纪行为仍有发生,强化监督、防止反弹任务依然繁重。三是部分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四是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作风不实、能力不强、律己不严等问题依然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地区纪委监委及县委相关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两大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在实处。一以贯之协助党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监督检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为建设更加祥和美好的新托里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突出理论武装,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足功夫。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自治区党委“1+3”工作总体部署结合起来,持续用好原原本本学、及时跟进学、集中研讨学、联系实际学、制度带动学,不断提高思想理论素养、政治政策水平。同时,要紧扣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焦难点、选准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提升党的政治建设。突出政治监督。紧盯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始终把党中央安排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着力对社会稳定、决战脱贫攻坚、改革发展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各单位(部门)履行职责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协助县委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再学习、再落实,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内心深处铸牢党的初心使命,把“两个维护”付诸行动。严明政治纪律,始终把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要把查处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行为摆在工作首位,认真落实《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精准发现和处置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问题,深挖彻查隐藏在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同时,要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贯彻落实,提高问责精准性和实效性,充分运用信访举报、巡察、派驻、干部作风专项整治等方式,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抓好以案促改,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突出专项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领导干部利用和田玉等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和林草系统腐败、违建别墅专项清查整治工作,着力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让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托里县落地落实。
(三)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加强对22个贫困村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同时,要把各级脱贫攻坚巡视巡察、中纪委对7省区脱贫攻坚调研报告反映的共性问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以及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和发力点,督促相关乡(镇)和职能部门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构建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执纪问责。把“打伞破网”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紧盯地区纪委监委转办和本级发现的各类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按时认真开展问题核查,加快核查办理进度。加强与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统筹协作,建立问题线索会商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同步介入、同频共震,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取得显着成效。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村级监督员的作用,紧盯“小微权力”运行,督促乡镇基层干部建立小微权力清单,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抓住典型案例,强化教育整改,以解决问题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四)突出作风建设,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落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守重要节点,严查违规吃喝、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配备使用公车、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以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款旅游等奢糜之风,坚决防范和查处隐形变异“四风”。同时,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做到为民务实、尚俭戒奢,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五)突出审查调查重点,强化案件查处综合效应。突出惩治重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特别是安居富民、城乡低保、扶贫领域等惠民政策中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持续抓好办案安全工作。今年,我们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查办案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较2019年案件数量稳中有升,案件质量只升不降,要坚决防止案件数量出现“大起大落”,特别是各乡(镇)的办案数量与去年相比不能下滑,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办案要全面实现“清零”目标。推动完善制度,加强对资金、项目等部门单位的监督检查,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和制度建设,用严格执纪推动制度执行。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着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格落实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制度,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受处分人员定期回访工作。开展“以案促改深化年”工作,积极督促案发单位(部门)严格落实《托里县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的工作措施》,坚持逢案必改、因案制宜,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实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确保以案促改形成常态、取得长效。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大力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保持修身律己、廉洁齐家的优良传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
(六)强化巡察上下联动,促进巡察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坚守政治定位不动摇,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组织开展三轮巡察,重点监督检查“1+3”工作部署和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等情况,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高质量、有节奏推进巡察全覆盖。狠抓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完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和巡察成果运用机制,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加强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判,发挥巡察监督的治本功能。用好问责利器,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
(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围绕做实党的领导深化改革,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督促党委(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加强党内监督情况专题报告,定期分析研判所在乡(镇)和部门单位政治生态情况,严格执行《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推动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一体落实。完善对各级领导干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强化对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的垂直领导,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着力解决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围绕持续提升派驻监督效能深化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要按照“强监督、抓协同、建机制、提素质、压责任”的总体思路,健全完善派出机关与派驻机构一体运行机制,强化做实“三为主一报告”,推动派驻(派出)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巡察机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之间的协同,规范和指导派驻(派出)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完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既分工又协作,与派驻(派出)机构协同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围绕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深化改革,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之间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采取“三书一函”,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定期对各乡(镇)、各单位(部门)的政治生态开展分析研判,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部署,自上而下、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围绕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深化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开展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试行)》,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进一步促进纪法双施双守。探索建立涉法问题专家咨询制度,着力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八)着力提升专业素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队伍。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履行县纪委常委会职责,带头落实双重领导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做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表率。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干部跟班轮训力度,动态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资料,研究不同岗位风险点,有针对性开展教育管理监督。加大先进典型、英模人物宣传力度,增强学习先进的氛围,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引导激励干部安心专注、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突出抓好专业能力建设,以“能力素质提升年”为载体,围绕有效开展监督、精准执纪执法,深化拓展干部全员培训,推动全员培训由全面覆盖向提高效能转变,由业务培训向实战训练拓展,由必知必会向融会贯通提升,全面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打牢监督执纪执法的政治根基和业务功底。突出抓好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以“规范化建设年”为载体,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层层压实安全保密责任,强化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监管,积极防范化解审查调查和“走读式”谈话安全风险,坚决守住安全保密底线。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律铁军。
同志们,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时代要有新作为。在疫情防控工作尚未结束的情况下,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把落下的功课补回来、把失去的时间抢回来。让我们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地区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建设更加祥和美好的新托里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