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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共产党托里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05-26 20:57:01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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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稳中求进实现高质量发展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托里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托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达吾列提·帕尔尤拉

        (2021年2月10日)

        我代表中共托里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纪委九届次全会精神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回顾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安排部署2021年工作,攻坚克难、奋发进取,推动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刚才,县委书记满玉虎同志的讲话充分肯定了2020年托里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地区纪委监委精心指导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成果,纪检监察工作稳步推进、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

        (一)坚持统筹协调,政治监督展现新作为一是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协助县委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各级党组织扎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强化措施、跟踪问效,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细。二是切实强化政治监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强化对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对自治区党委“1+3”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020年,开展监督检查12次,发现问题31个,约谈党员领导干部67人次,统筹抓好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和林草系统净化政治生态专项整治。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多轮次“回头看”,以精细监督、精准问责推动问题整改到位。2020年,全县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7件、处分7人。三是聚力疫情防控攻坚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坚守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全过程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配合上级督导检查,全过程联合政法、组织、卫健部门实地督导,并成立反馈整改、电话走访、问题核实和追责问责工作专班,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落实“八项监测预警机制”、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点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共电话回访群众6633人(次)、实地走访群众364户929人,发现问题12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组织处理84人,督促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67人(次)。

        (二)坚持专项整治,回应群众关切彰显新担当一是紧盯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严查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建立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片包联督战和“1+2+1+1”联系指导模式,对脱贫攻坚责任、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落实情况开展3轮督战指导,发现问题21个,提出意见建议24条。2020年,共处置问题线索25件,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处理4人,追缴违纪资金23.3万元,公开通报曝光4批13件13人。同时,通过“纪委监委+行业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针对住宿生伙食补助、草原奖补资金发放、动物卫生检疫、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厕所革命”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违规发放动物检疫A(B)证、违规发放草原奖补资金等问题线索20余条。二是紧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肃执纪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加强与政法部门联动协作,对7个乡(镇)、22个县直成员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个,提出整改意见14条。同时,对中央第21督导组、县扫黑除恶办移交的问题线索再次进行梳理研判,对2起案件重新核查,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2人,追缴违纪款7万元。三是紧盯“四风”“四气”持之以恒纠治作风顽疾紧盯年节假期,以动员学习、廉政谈话、宣传教育等“五个开展”为抓手,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要求,紧盯《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关于公务活动禁止饮酒的规定》等文件落实情况,联合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安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办公用房配备、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开展监督检查6次,调取192名党员干部婚姻登记和丧事操办情况,核查各类票据900余份,检查公车142辆,发现问题线索3个,给予党纪处分3人。同时,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少八不”措施,着力纠正文山会海等基层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20年,文件、会议同比分别减少75.2%和60.3%。四是紧盯“三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责使命,统筹疫情防控和巡察任务,科学谋划部署巡察轮次,穿插使用常规、专项、“点穴式”巡察和“回头看”等,打好“组合拳”,高质量推进全覆盖,实现巡察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2020年以来,召开县委“五人小组”会议4次,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6次,开展3轮巡察工作,完成对23个党组织的巡察,发现问题421个、线索24条,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问题135个,下发巡察建议书11份,办结地、县两级移交问题线索5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组织处理16人。

        (三)坚持惩治腐败,巩固反腐胜利成果有新成效。一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任务来抓,不断加大对土地出让、矿产开发、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惠民资金、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2020年,受理信访举报34件,已办结30件,办结率为88%。组织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议21次,处置问题线索241件,其中,谈话函询7件次,初步核实235件次,了结108件次,立案审查调查142件,结案128件,结案率90.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6人,给予组织处理88人,办理留置案件1件,移送司法机关1人。二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做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统筹运用党性教育、纪法威慑,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推动“四种形态”从监督执纪向监察执法拓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23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10人(次),第二种形态112人(次),第三种形态6人(次),第四种形态8人(次),比例分别为46.6%、47.5%、2.5%、3.4%,使“管住大多数”成为监督执纪常态。三是守住办案安全红线。坚持审查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履行案件监督管理职责。对乡(镇)办案场所和“走读式”谈话程序履行情况督促检查6次,共整改安全隐患13处,确保审查调查“双安全”“零事故”。

        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有提升一是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针对扶贫领域、教育专项资金、草原奖补资金发放等重点工作中出现的短板弱项和制度漏洞,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9份,督促相关单位严守制度、规范管理、查漏补缺,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按照“谁处理、谁教育”的原则,组织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定期回访考察、帮助转化思想、了解掌握动态”为主要内容,对39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二是推进以案促改,加强警示教育在24个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共查摆问题86个,梳理整改措施102条,修改完善相关制度2项。制作警示教育片1部,通过集中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件通报等方式,教育党员领导干部5964人(次)。扎实开展第22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召开托里县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开展“清风满天山”讲故事比赛,举办“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知识竞赛,组织353名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测试,通过系列活动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三是着力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建立机关(部)室联系指导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制度,划分3个审查调查协作区,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质效。同时,印发《托里县乡村“小微权力”监督办法》等文件,明晰全县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托里县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3大类74项,编印“汉、哈”双语“小微权力”流程图,逐村(社区)开展村级监察信息员培训,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2020年,全县7个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共立案4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次。

        坚持深化改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有发展县纪委监委坚持建规章、立制度、抓基础,着力推进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健全各项制度。研究制定了《托里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等3项制度,明晰了机关(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权利义务、明确了监督内容和方式,为正确履职提供具体指导和制度遵循。扎实开展“贴身”监督,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有效增强了派驻机构的权威。2020年,全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21件,立案11件,结案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9人。二是规范工作台账。对综合监督单位和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干部廉政档案2561册,及时更新“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台账,动态掌握各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报告请示执行情况。三是做实日常监督。2020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指导各党委(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5次,参加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68次;督促指导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735人(次)。四是把好廉政关。树牢选人用人政治导向,严格审查党员干部受处分情况,开展干部廉政审查意见回复156批(次)3555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5次242人。五是狠抓自身建设。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一月一练”、以案代训、知识竞赛等“大练兵”方式,有力促进纪检干部业务素质提高。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共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9件,立案审查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5人,以刀刃向内的自觉和勇气锻造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的一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大战大考面前,经受住考验,显示出担当,政治监督更加聚焦,执纪监督更加有力,正风反腐胜利成果不断巩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队伍建设坚强有力,向高质量发展目标不断迈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成绩来之不易,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容忽视。在总结2020年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深刻地认识到,新疆作为反分裂斗争、反恐维稳的主战场,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任务依然繁重,绝不能有丝毫麻痹和厌战情绪。我们更要清醒的认识到,作风不实是最大的敌人,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未根除,作风漂浮、措施棚架仍然是阻碍我们各项事业发展的“绊脚石”。一些党委(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还有不足,对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日常监督还有欠缺,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乏实实在在的行动。个别党员、干部依然漠视党规法纪,甚至顶风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时有发生,监督向基层延伸还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作风不实、能力不强、律己不严等问题依然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落实“十四五”规划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首要任务,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支撑,聚焦精准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巩固发展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成效,为“十四五”开好局、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提供坚强保障。

        (一)突出“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贯彻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抓好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思想理论素养、政治政策水平。突出政治监督,精准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着力对维护社会稳定、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护生态环境、县乡村领导班子换届、自治区巡视塔城地委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聚焦各单位(部门)履行职责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上来,一贯到底抓好落实。大力推进清廉建设,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努力打造廉洁务实的干部队伍,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始终把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要把查处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行为摆在首位,精准发现和处置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问题。

        (二)突出抓好“三不”机制坚持不懈惩治腐败。把“严”的主基调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肃查处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林草畜牧、生态环保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持续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行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全过程,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严格落实《托里县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的工作措施》,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工作。深化正面激励教育,严格落实《常态化开展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的实施意见》,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扎实做好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

        (三)突出纠治“四风”持续推动作风建设紧盯重要节点,严查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超标准配备使用公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以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旅游等奢糜之风,坚决防范和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餐饮浪费行为长期监督,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勤俭节约、过紧日子;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常态化开展干部作风监督检查,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盯住不放、精准问责,坚决防止不严不实做法成风成势。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持续开展廉洁家风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

        (四)突出“清单”治理,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围绕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特别是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做好脱贫后续工作、巩固提升脱贫质量,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坚决惩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保障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全面推进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稳步推进村(社区)巡察全覆盖,推动职能部门监督向基层延伸,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和片区协作监督,积极引导基层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提升“小微权力”腐败问题治理成效,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五)突出“政治体检”,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坚持政治定位不动摇,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统筹疫情防控和巡察任务,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等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把常规、专项、“机动式”、“点穴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贯通起来、穿插使用,高质量、有节奏推进巡察全覆盖。积极配合地委开展提级巡察、巡乡带村,推进巡察上下联动。狠抓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完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和巡察成果运用机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强化党委(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六)突出“两个责任”,进一步夯实监督治理效能。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立完善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督促党委(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加强党内监督情况专题报告,严格执行《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推动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一体落实。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突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认真落实县纪委书记定期与党委(党组)书记谈话、与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和党委(党组)书记在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将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与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一并进行。压实工作责任,监督各级党组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常态化思想教育引导,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明换届纪律,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查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教育,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格落实容错纠错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和干事创业,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

        (七)突出三项改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上台阶坚持党对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领导,充分发挥改革突破先导作用,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强化对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的领导,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着力解决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围绕持续提升派驻监督效能深化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要按照“强监督、抓协同、建机制、提素质、压责任”的总体思路,健全完善派出机关与派驻机构一体运行机制,推动派驻(派出)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巡察机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之间的协同,规范和指导派驻(派出)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派驻机构进一步发挥近距离优势,实现对所监督单位全天候、常态化、全覆盖监督,真正发挥“探头”作用。提升监督治理效能,统筹衔接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进一步细化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基层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建立健全与政法、宣传、审计、财政、统计、信访的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各类监督协调联动。注重改革与法治相协调,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在线索移送、案件查办等方面协作配合,进一步健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按照国家监委统一部署和自治区监委工作要求,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八)突出“政治三力建设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加强政治建设,切实加强县乡两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和约束,以最严要求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树立战略思维、系统思维。持续开展向加思来提·麻合苏提和李淼同志学习活动,在纪检监察系统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抓住换届契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把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干部选拔任用到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注入新鲜血液,多渠道充实队伍。积极拓宽培训渠道,选派干部外出培训、实地考察、挂职锻炼,采取跟班培训、跟案锻炼、跟组巡察、跟组督导和结对帮带等方式,着力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化能力。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坚持铁面无私清理门户,对执纪违纪者必查、执法违法者严惩,持续整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站在“两个一百年”发展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地区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建设更加美好的新托里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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