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十一届托里县委第二十轮巡察反馈情况通报
经县委同意,2021年3月14日-2021年5月18日,县委组成6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委办公室、县委机要保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哈萨克医医院、人民法院等10个单位部门开展了常规巡察和交叉巡察。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13日,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现将巡察反馈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县委办公室、县委机要保密局:县委办公室督查促进作用发挥有所弱化、实地督促较少,对基层减负工作指导还有偏差;机要保密局机要保密局宣传教育、督查指导力度和质效还有欠缺;财务管理不规范,往来账务未及时清理;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全面;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肃,质量不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力度不够、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较少。
县政务服务中心:落实“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部分单位人员未按照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个别窗口授权不充分存在人员已进驻但事项未全部进驻的问题;AB岗制度落实不协调,大部分单位授权首席代表未到位;内控制度缺乏监督实效,对窗口人员监管不严;党建引领有缺位,选人用人、干部队伍管理存在短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
县哈萨克医医院党支部:重点岗位人员多为聘用人员,存在岗位风险;抓干部教育培训不到位;人员招聘程序不规范;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党支部班子配备不足,中层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
县人民法院党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内涵和外延效果不明显;抓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力度欠缺;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移交信访问题整改工作进度缓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财经纪律有偏差;公车管理、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格;党组政治引领作用不明显,制度执行不规范;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党组对支部工作指导不到位,发展党员工作滞后,党费未足额缴纳;执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谨,重要资料审核把关不严,部分档案缺失。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老旧,不能动态掌握公务用车情况;办公用房资源统筹不到位,存在国有资产房屋闲置问题,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机关食堂疫情防控工作管理有松懈;机关食堂餐饮浪费偶有发生;干部周转房管理措施不具体,存在廉政风险隐患;党组织建设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缺失,未结合岗位实际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梳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重点工作推进有差距,对辖区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日常监管措施不够有力;机构改革成效不明显,个别科室责空转、人员力量分散;存在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证据链不够完整等问题;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有偏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健全;执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不到位;对退休党员缺少管理措施。
县委宣传部(县委新闻中心、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统筹全县理论武装学习不够到位;监督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不严格;对本土国语作家挖掘、培养不够;社科联履行调查研究工作不力;督促引领基层示范点打造工作不到位;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单一、效果不明显;主动接受纪检监督的意识不强;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制不够严格,财务审签制度执行不到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安全保密意识不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不扎实,八项预警机制责任分工不明确;“三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工作存在漏洞;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抓机关党建工作有短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理解有偏差,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不够。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偏差,“三审三校”执行不严格;以案促改工作不严谨,落实不到位;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抓机关党建工作不到位;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托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