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乌苏市纪委公开曝光三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近日,乌苏市纪委对三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三起典型问题是:
1.乌苏市八十四户乡林家戈壁村党支部书记曹淑花公款私存、挪用公款问题。曹淑花在担任八十四户乡林家戈壁村农经员、妇联主席,经村委会主任王某和村党支部书记韩某(已故)同意,将该村土地承包费、土地承包押金等费用存入其个人账户保管,并利用职务便利,于2019年7月从剩余28.04万元土地承包费中挪用12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019年10月曹淑花将上述款项交还八十四户乡财政账户。2020年7月,曹淑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乌苏市皇宫镇盐池村原村委会主任胥世江、盐池村二组农经员朱新萍挪用小麦分摊补助款问题。2016年9月至12月,胥世江安排农经员朱新萍将该村村民缴纳的11万元土地承包费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董某个人账户保管。2019年5月,朱新萍支取5.456万元用于发放2018年小麦分摊补助款;2019年6月,经胥世江安排,朱新萍支取3.304万元用于支付该村林田整理款;2019年9月,胥世江私自支取1.3万元用于报销其为该村垫付的各类支出。2020年12月,胥世江、朱新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乌苏市皇宫镇加拿斯拜村农经员孙自娣公款私存、挪用公款问题。2018年11月至12月,孙自娣私自将收取的小麦分摊补助款38.1626万元存入其丈夫赵某个人账户。2019年11月,乌苏邮储银行从赵某个人账户中划转20万元用于偿还其个人贷款。2020年4月,孙自娣归还该款。期间,孙自娣多次将结余的3.5426万元分摊补助款转到其名下其他银行账户中增加流水量。2020年12月,孙自娣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