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整改】乌苏市委第二十轮巡察六个单位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市委第二十轮巡察对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科协党组、红十字会党组、政务服务中心党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支部、地震局六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2月底,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要求,2021年5月以来,被巡察党组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巡察公开有关要求,现将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乌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整改落实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整改:按照经常学、反复学、长期学的要求,制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学习计划,并在支部手册中做好学习记录;建立健全主要领导审阅制度,每季度对学习笔记进行一次集中批阅;注重学习质效,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主题、学习形式,提前印发学习资料,做好会前自学工作,并结合自身工作,撰写心得体会。
2.贯彻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决策部署情况
整改: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接受监督和批评;1月22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党组会,明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的方式结合“学习强国”来提高学习的时效性和吸引力,3月18日已召开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制定2021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一般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规范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数量等;对各类材料的撰写、政府网站等媒体的信息发布以及机关发文做好“三审三校”。
3.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3月10日召开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制定了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岗位工作职责;及时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并结合实际撰写心得体会。
乌苏市科协党组压实整改责任提高整改实效
1.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
整改:把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理论学习计划,已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建立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每季度召开分析研判会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每年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年底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
2.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
整改:开展基层农技协调调研活动,截至6月15日,已组织召开农技协调调研活动15次,结合协会实际制定帮扶措施,召开协会技术培训5次,开展科普带头人相互交流会3次。并利用科技周、科普日、文化科技“三下乡”、“科教进社区”等活动,引导协会组织均衡发展。
3.规范开展党建工作
整改:抓好制度建设,调整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强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8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党组副书记讲党课2次;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及时掌握人员的思想状况。重新审定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截至6月共谈心谈话6人次。
乌苏市红十字会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动整改落实
1.加大红十字会社会救助能力,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志愿者队伍作用
整改:红十字会两家冠名医院已按照要求取消了冠名,变更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在2021年初组织对全市符合“四个基金”救助条件的人员进行筛查,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全市村队、社区的第一轮筛查,共筛查出病例4人,已按规定流程申报自治区红十字会实施救助;对基层志愿者队伍重新修订注册并做到常态化掌握动态。目前22个志愿者队伍在基层组织管理下有序良好运行。
2.发挥党和政府人道领域的桥梁纽带作用
整改:进一步提升基层红十字会干部业务能力,全面掌握各项工作职责,目前已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一期,共培训救护员20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符合救助政策的患者排查工作,并运用好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平台,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3.严格执行《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
整改:按照地区红十字会新发的《中国红十字会救灾工作报表》四类表的要求填报物资管理相关资料,完善救灾物资发放手续,目前已发放棉衣100件,粮油50套,家庭急救包50份;严格落实救助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救助物资管理,及时完善原始资料,做好领取发放记录,工作结束后档案材料及时归档。
乌苏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改落到实处
1.加大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领域第一责任人职责力度
整改:2021年4月15日制定了《乌苏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党组严格履行自身职责,推动服务领域职能
整改:对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建设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细化工作考核细则;及时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和电子审查手册下发至各分中心,对各分中心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5次;严格落实乡镇(街道)一名科级领导兼任政务服务分中心主任,同时配备一名副主任,目前全市乡镇街道共有22名领导担任分中心主任。目前全市乡镇街道共定岗62名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落实“联席会议”协调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已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6次。确保问题妥善解决。
3.严格落实内控监督管理制度
整改: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规范“三方”巡查督查力度,要求21家进驻单位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窗口工作人员;中心与进驻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签订了88份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承诺书;完善考核方案并制定了窗口工作人员违反中心规章制度提醒单,截至目前共下发提醒单13份,制定中心投诉处理制度并制作投诉处理台账,第一季度处理投诉2次,受到表扬10次。
乌苏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支部高标准严要求 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重大决策会议精神
整改:制定了专项学习计划,依托周二学习日和党史学习教育,贯彻学习《民法典》、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等内容,截至目前已开展学习27次,培训170人次;体检科和儿保科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力争年内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0%,幼儿园儿童体检率达到100%;利用乡镇集市讲解婚前体检健康知识,现已开展宣传20余场次。
2.加大对本单位、本行业的风险防控能力
整改:完善了绩效考核制度,中心与儿科妇科、门诊、检验放射等临床科室签订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书10份;建立医疗纠纷的长效防范机制,对医疗质量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每周逐一排查医疗安全隐患,逐条落实到人并及时进行整改;加强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和重症患者随访预约管理,改善急诊“绿色通道”,为患者办理入院、出院手续提供个性化服务和帮助。
3.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
整改:修订完善了各类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服务流程,医疗纠纷防范机制;健全完善公务用车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管理措施,每月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建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每季度召开会议讨论研究药品管理、临床合理用药、不良反应监测等药事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已召开会议4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5例,器械不良反应15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提高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
乌苏市地震局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1.加大防震减灾宣传力度,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整改:制定详细的《年度科普宣传方案》《全市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周宣传方案》,丰富科普宣传内容,加大防震减灾宣传力度,目前共计开展科普知识讲座39场次,受益居民3.37万余人;进一步完善地震宏观测员及防震减灾助理员培训机制,明确职责并提高观测水平;加大对乡镇、街道社区居民科普宣传普及力度;积极协助市应急管理局修订《乌苏市地震应急预案》。目前共召开协调会议2次,桌面推演2次,开展全市综合应急演练1次,指导学校、基层开展应急演练15次。
2.主动履职尽责,明确与成员单位职责划分
整改:积极与市委组织部编办联系,参照地区局机构方案职责及时调整更新局机构编制方案,严格按照职责划转相关文件明确职责;充分履行防震减灾工作职能,积极协调做好防震减灾联席会议筹备工作,已召开协调会2次;与应急管理局、编办就职责方面问题共同协调3次;定期检查地震前兆监测工作,调试各台站仪器设备、并登记维护工作台账,目前已开展点位检查维护13次,排除故障7起。
3.加大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
整改:加强对党纪法规、财经纪律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委九项规定,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各项支出,切实做到按规定程序申请用款;规范管理公务接待活动,严禁出现超标准公务接待活动现象;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使用制度,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配,做到从源头上把好公务用车规范使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