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中共十二届裕民县委第十七轮巡察公布巡察反馈情况
按照裕民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2月2日,县委巡察组分别向裕民县吉也克镇哈拉赛村、新地乡乌尔吉也克东村、阿勒腾也木勒乡吉也克齐村、裕民县第一小学等6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现将反馈的主要内公布如下:
裕民县吉也克镇哈拉赛村党支部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做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支部星级化创建等重点工作。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政策宣传和“村务公开”不到位。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不严格。对群众的生产生活关注不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不到位。财务制度落实不严。村机动地管理不规范。村容村貌整体建设不到位。党支部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
裕民县吉也克镇恰勒根巴依村党支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地委的工作安排及县委的各项要求,在抓脱贫攻坚、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存在麻痹松懈思想。村集体收入管理不规范。干部履职不力。财务管理不规范。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不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到位。
裕民县新地乡乌尔吉也克东村党支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总体部署、地委和县委的工作要求,在抓好维护社会稳定、村容村貌改善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不力;村民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能不到位,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党员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
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乡吉也克齐村党支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总体部署、地委和县委的工作要求,在抓好维护社会稳定、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污染防治要求执行不坚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还存在薄弱环节;防范化解债务危机落实不到位;化解群众诉求担当作为不够;干部履职尽责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
裕民县第一小学党支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地委、县委工作要求,坚持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德育为先,强化教育教学管理,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浅尝辄止,不求实效;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紧密、不到位;落实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不到位;缺乏迎难而上开创新局面的进取精神;班子成员对教职工关心关爱不够;教师队伍力量薄弱;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教代会流于形式。
裕民县第二小学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紧紧抓住“立德树人”这个主线,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综合素质,为学校的事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纪律保证。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落实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德育教育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党建、党廉工作重视不够;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