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裕民县委第十八轮巡察完成情况反馈
根据裕民县委统一安排,2021年3月下旬至5月下旬,裕民县委第十八轮对8个县直部门(单位)、2个社区和1个村队开展了常规巡察。近日,县委巡察组完成对被巡察单位的巡察反馈。
本轮巡察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强化政治监督,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紧盯职责使命,深入查找问题,重点突出、任务明确、成效显着,发挥了政治监督作用。
反馈会上,各巡察组指出,从巡察情况来看,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在推进落实“十四五”规划、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巡察组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透;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压力传导还不到位;有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有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格等。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议,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主动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推动整改。党组织书记要积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对整改进度亲自过问,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并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亲自协调解决。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责任,围绕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扎实有力的整改措施,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坚决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全程跟进、定期督导,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党组织要统筹做好整改监督的政治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巡察整改工作中的轻微问题早提醒、早纠正。要紧扣“十四五”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长效整改机制,全面履行职能职责,趁势而上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县分管(联系)领导就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督促分管(联系)部门(单位)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各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巡察整改落实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