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崔耀允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塔行干〔2017〕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巴克图辽塔新区管委会,地区各委、办、局:
行政公署决定:
崔耀允同志任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副主任(援疆);
郭领军同志任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援疆);
雷传阅同志任地区旅游局副局长(援疆);
田明同志任地区财政局副局长(援疆);
王磊同志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援疆);
邓明强同志任地区审计局副局长(援疆);
卢向军同志任地区口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援疆);
任秩纬同志任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副主任(援疆);
朱恒南同志任乌苏化工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援疆);
汪铁伦同志任地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援疆);
徐连明同志任地区教育局副局长(援疆);
陈宏军同志任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援疆);
免去李海滨同志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调研员、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斌同志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吕品同志地区外侨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江同志地区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川同志地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伟国同志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智同志地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元训同志地区口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迪同志地区招商局(经协办)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免去姜志文同志地区水利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刘宝生同志地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壮同志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腾聪同志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