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江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塔行干〔2021〕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政公署决定:
孙江桥同志任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乌苏化工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葛俐同志任乌苏化工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彩云同志任地区行政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洪林同志任地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侯治国同志任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刁文峰同志任地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井继海同志任和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阿依本·霍孜别克同志任和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彬同志任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别克波拉提·对山别克同志任地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乌图那生·额尔庆同志任地区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主任;
王言东同志任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2021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