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颖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1-07-08 10:34:05 点击:[] 字体:小 大 塔行干〔2021〕18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行署决定:陈颖同志任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李淑清同志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2021年6月13日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