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新英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塔行干〔2022〕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署决定:
于新英同志任行署副秘书长、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旭同志任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董事长(正县级),免去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总经理职务;
范正权同志任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董事、总经理(正县级);
马䶮同志任塔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正县级),免去塔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于跃武同志任塔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正县级);
吕军同志任地区(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投资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正县级);
修齐同志任地区盛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正县级),免去地区盛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秦永泉同志任地区盛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廖祖贵同志任塔城永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县级),免去塔城永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姜涛同志任塔城永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徐新同志任地区宁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县级),免去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地区宁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袁江红同志任地区宁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魏元哲同志行署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罗勤学同志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启明同志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董事长、地区宁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陈树明同志塔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王强同志地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2022年4月13日